Re: [讨论] 是太多疑还是遇到渣男

楼主: ArrancarnNo4 (4号)   2021-08-14 23:24:57
※ 引述《st88201 (shacil)》之铭言:
: 本来不想再发了,但我梦到有个男生一直跑去女生家楼下狂按门铃逼删文,先备份一下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条之1
被害人年满十六岁,遭受现有或曾有亲密关系之未同居伴侣施以身体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
情事者,准用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九款至第
十三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第至第五款
、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
四条、第五十五条及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前项所称亲密关系伴侣,指双方以情感或性行为为基础,发展亲密之社会互动关系。
该条规定是给未同居的男女朋友用的
所以,如果前男、女友跑来你家按门铃,造成你跟家人的困扰
第一步,拿手机把对方一直按门铃的过程录下来,或录下对方待在门口的影片
同时保留对方的短信、来电记录
第二步,对方连续来个三次左右,或一直堵在门口不走时,直接报警说被前男、女友骚扰
,要声请保护令,请警察到场处理、蒐证
接下来就是跑保护令的流程,如果拿到保护令,对方再来骚扰是有刑责的
然后PO文讲自己前男友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我自己以律师的角度看起来是觉得还好啦,又没指名道姓,而且内容是基于亲身体验,也
没有说什么太侮辱性的话
释字509号先拿来检视一下,有没有真实恶意很难说
啊乡民厉害把人找出来又不是人家苦主直接公布,是要告什么?
当然提告是大家的权利,不过告不告得成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提告有时候跟赌博一样
,没有一定告得成或告不成的)
附带一提,我不在ptt接案,提供的意见仅供参考
另外
刑法第227条第3项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嗯,大家参考看看,不要犯罪了。
: ※ 引述《bolee (叭叭)》之铭言:
: : 我是受害者的朋友
: : 为了防止出现下一位受害者
: : 代PO他的劝世文
: : 文稍长 感谢你们看完
: : 如有误触板龟请通知
: : ===================================================
: : 前男友送的情人节大礼包 登入即送多条船
: : 前男友个性温和体贴,讲话也非常的温柔,跟我所有的好朋友们都见过面,因为我们

: : 交友软件上认识,所以朋友们也想帮我把关,面对朋友们的提问,他都答的很得体,

: : 且他也积极的表示想和我爸妈吃饭见面。
: : 后来在一起的每个假日,在他没有安排家教的下午或晚上像一般男女朋友去逛街看电

: : ,他爸妈跟我见过好几次面,也去他四号公园旁的家吃过几次晚饭,虽然我对于他假

: : 排满家教稍有微词(那时候觉得他在科技业有正职为何还要让自己那么忙)但因为他说

: : 喜欢教书,并从大学开始就有在收家教学生了,所以我也很支持他做自己喜欢的事。
: : 从疫情爆发以后我们虽然在同一个县市(他后期WFH)但也降低见面频率,就在前几天

: 到
: : 一系列的PTT文章,发现文中男主角与我男友87分像,当下非常震惊,内容提到的关

: 字
: : ,像是对他的学经历及整体形容,和提到的几项特征都有即视感
: : 1. 见面不用手机都开飞航
: : 他说是因为自己很少用手机,且没有网络所以才开飞航,但出于对他的信任,只要在

: : 距离时能让我联络上我也几乎没查过他手机(他说他都用家里或公司电脑回我讯息)
: : 2.Line的帐号在8月初变成没有成员
: : 他说是因为之前是绑他爸的手机号码,他爸刚好去通讯行解约,才会变成没有成员,

: : 他也马上用自己的号码办了另一个帐号跟我联系上,所以我也没追究。
: : 总之也许是女人的第六感,或者是老天看我被骗的太可悲,最后我还是联系上了那位

: : po,结果才发现原来每天口口声声说爱我,来回讯息一天超过500条,有事没事就打

: : 话一讲就是三四个小时爱撒娇的男友居然会在欧兔上到处寄信约人打桥牌喝酒(他跟

: : 说过不喝酒的),甚至在跟别的女生第一次见面完就告白,还说自己三月底就分手,

: : 完我脑袋一片空白,这是什么妖魔鬼怪才做得出来的操作!
: : 之后也联系上了他好多个前女友,才发现他根本是惯性劈腿、FB至少有三四个帐号(

: : 中一个叫Jacky Ben但已删除)、哀居帐号也至少有三个、手机都要开飞航等等。
: : 一想到他每次跟我说宝贝我很累,先去睡一下哦,其实都是跑出去跟其他女生约会,

: : 觉得惊悚!甚至连学历、公司都是骗我的,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真的会利用家教之
便
: : 找学生下手。呼吁全台湾女国高中同学,如果你的数理家教是这位,要注意一下保护
: : 好自己,他真的很会伪装,用他的知识底子加上包装过后光鲜亮丽的外表,就连长辈
: : 也能被他安抚的妥妥贴贴。
: : 所以我本来心已经很痛,想独自承受让时间抚平伤口,不想再站出来,但又真的很担

: : 也许之后会有更多女生因为没有管道得知他的真面目,所以一直被他精心编织的谎言

: : 骗,付出一切感情身心金钱,才发现他是吴签和舞王的综合体,那感觉会有多难受,

: : 不敢想像假使我不会看PTT,到底要过多久才会发现他可怕的真面目。
: : 再来以下是我昨天梦到的
: : 有一个刚满30岁不久,114电资学院毕业 112电机硕士肄业,以前在M子公司(但都对外

: : 称自己在M),开B牌蓝色车,家中还有一台红色敞篷车,兴趣是玩骰子吹牛和桥牌,

: : 他其实根本没朋友,身高183,长相中等,肤色偏黑,戴牙套,有在健身,他在梦里

: : 直跟别人下跪痛哭,最后真的太吵了,还好我也终于梦醒了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21-08-14 23:25:00
女方根本没指名道姓 男的一直拿法律责任威胁她?
作者: campo (飞鱼)   2021-08-14 23:27:00
作者: TOEY (RESOL × RENNIW)   2021-08-14 23:27:00
推! 叙述非特定人士非隐私之行为本来就没有法律问题对乡民提告的话,他也需要证明网络上说的有错误喔
作者: InDer5566 (在这5566)   2021-08-14 23:33:00
Bloody
作者: lme (yy)   2021-08-14 23:36:00
男方敢提告?这样自己的资讯不就更公开了
作者: nonwash (涵)   2021-08-14 23:36:00
作者: hjklkt01 (凤梨)   2021-08-14 23:40:00
后面法规有点意思 难道男生有对未成年出手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21-08-14 23:42:00
请受害者看一下这篇,保护自己
作者: haggis (haggis)   2021-08-14 23:53:00
作者: adriana92322 (panna cotta)   2021-08-15 00:01:00
推律师专业意见!希望受害者们看看 不要被那男的唬了 什么法律问题
作者: witcherysky   2021-08-15 00:02:00
作者: iamskinny (GQueen)   2021-08-15 00:21:00
作者: ashinsponge (再吃一颗苹果)   2021-08-15 00:36:00
我发现班姓男主跟2017年的印度驻华大使同名同姓?
作者: XDmoon (桃色狂想)   2021-08-15 01:21:00
推知识!! 但谈恋爱谈到讲法条这也太悲凉了:~
作者: foxsow (凌)   2021-08-15 01:22:00
作者: hahalulu (halu)   2021-08-15 02:01:00
作者: Shenging   2021-08-15 02:10:00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21-08-15 02:21:00
虽然告不成但跑法院流程应该也是麻烦(工作怎么办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21-08-15 02:27:00
通常只会要你去警察局叙述案情 然后这种满夸张的 检察官很容易不起诉
作者: marshmallowH (珊)   2021-08-15 02:56:00
有种就告 坐等判决书记载事实 我配方便面看哦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8-15 03:21:00
告回去贞操权 已婚外遇跟未婚劈腿 只要小三不知情都可能成立 如果女生被他威胁提告 也可以反告他
作者: kikikiomaga (嘎嘎嘎)   2021-08-15 08:27:00
作者: tobeornachos (wildpapa)   2021-08-15 09:15:00
作者: aibayui (.)   2021-08-15 09:24:00
作者: opps8246 (opps)   2021-08-15 11:00:00
作者: ptt0812 (要你命3000)   2021-08-15 11:19:00
通常说对方有法律责任又拿不出法条的大多数法盲
作者: Porara98763 (上邪)   2021-08-15 11:54:00
什么叫法律责任,要不要说保留法律追诉权,笑死人,苦主别被唬了
作者: t1018 (被动的天秤女生)   2021-08-15 13:48:00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伤情歌? ? )   2021-08-15 14:16:00
男生快去提告啊 我想看精彩的判决书
作者: bunny628   2021-08-15 14:23:00
作者: akiraonlyone (ギンカ*チームkazu)   2021-08-15 15:48:00
推律师专业
作者: pinkgoldfish (fish)   2021-08-15 16:15:00
推专业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21-08-15 17:06:00
那位家教女学生当时不知道是不是未满16岁?若未满16岁可以考虑提告,太恶了
作者: ETTom (喵)   2021-08-15 19:54:00
推律师专业!
作者: WL855470 (C8H10)   2021-08-15 20:58:00
专业推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21-08-16 02:01:00
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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