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铭言:
: 我觉得这篇讲得真的满有道理的,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个事件。
: http://urakagi.blogspot.com/2011/06/log.html?m=1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我是当年的当事人,就当时的情况来回复一下:
1. 首先,我跟这位nicolaschen2先生在打官司(对方涉嫌侮辱+诽谤),
所以这个事情基本上是有私怨的成分在;
2. 当年因为我精神状态有点不稳,所以没能好好把问题讲清楚,
事实上我跟女方谈妥了,不去告别式,但会去进塔式;
对方第一时间也应允了,结果第二天就翻脸,
我想可能是因为女方家里有什么意见,但详情我到现在也还是不知道。
3. 我在很多地方澄清过,对方的家庭对我需索无度,
要求我拿薪水的一半去养他们家,才让我结婚;
4. 对方的家里有个独生子,好手好脚不努力工作,成天只想投机骗人,
到了快四十岁还在当神棍骗吃骗喝;
5. 对方不只儿子是个无业骗徒,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务,
简单说就是把我当成摇钱树,要想尽办法从我这里压榨金钱...
以上五点句句属实。
当年我确实有说过"因为想要工作,所以没办法参加告别式"这句话,
不过后面其实有很多因素在,最重要的是当时我的精神状态真的很不稳。
我只能说,精神状态不稳的话,不适合上网讨拍或者讨骂,
这样只会造成更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