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对方隐瞒曾跟有配偶跟小孩的人上床

楼主: BoBoLung (泡泡龍)   2021-06-19 17:29:42
※ 引述《leonemamo (leo )》之铭言:
: 标题会这样讲是想尽量消除性别差异
: 有人潜意识觉得小三很可恶 但小王就没那么可恶 ,反之亦有人在,所以借此筛选一些
: 有性别差别待遇的人的想法。
虽然我也觉得用手机看批踢踢很方便,也很常使用热门文章的功能。但是吼,每次看到这
种因为上了热门,就吸引一堆跟风仔跑进来推/嘘文的现象,还是忍不住觉得很感慨。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跟风仔普遍似乎智识程度都不怎么高,例如这篇原PO因为想要隐去生
理性别所以特别在标题使用“对方”和“配偶”这种中性字眼,而内文则使用“ta”和“
ni”这些在华语圈已经有高度共识的“去性别化”称呼——然而对于这许多性别意识落后
的跟风仔来说,不要说理解原PO的苦心,对这背后的脉络一无所知的他们只会自以为是的
斥责原PO滥用支语(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只是在暴露自己的无知。)
不过,我想对原PO来说,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至少你能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人不可
能给予你任何有意义的情感建议(然后进一步,也许会转念想想:真的有人能够给出恰当
的建议吗?)
: → leonemamo: 怕我的同温层的想法跟一般人有出入啊,如果有出入我要 06/19 06:46
: → leonemamo: 改不然无法融入大众;没出入的话,大部分人都为我的道 06/19 06:46
: → leonemamo: 德水准背书,我提分手不悖于世俗囉?! 06/19 06:46
或者,不要那么极端,为什么要担心“自己同温层的想法跟大众有出入”呢?
就算不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那也只会涉及周遭的亲友吧?干嘛管网友(而且还是无脑
跟风仔)的想法呢?更别说就算要管,你确定“他们”真的有稳定的道德标准吗?
举例来说,不要说是“伴侣曾经是第三者”要不要分手,我随便搜一下,就找到一篇是“
朋友是小三”要不要绝交的。那篇文下面,支持绝交的比不支持的多的多惹~
现在换成“伴侣”反而不支持,你觉得合理吗?因为不是同一群人?因为社会道德观念转
变的很快?其实根本就只是,乡民在网络表达意见的时候,本来就没有多认真,支持与否
根本就是看心情——同样的东西,不同时间发,刚好碰到前几楼不同意见,整个风向就大
不相同的例子随处可见。
你是来认真问感情问题的,跟风仔可不是,他们只是来放松发泄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管别人,也管好自己同温层就好了啦,诚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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