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嫖妓确实是男人天性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4:02:22
※ 引述《cloud72426 (数字只是辅助不是真理)》之铭言:
: 男人有性需求是天性无误
: 但不能完全等于嫖妓=男人的天性
: 至于性工作者这个工作
: 其实大多的歧视是偏见
: 当我们在上帝视角的时候
: 道德 正义就像宪法一样 不容侵犯
: 但其实出张嘴很容易
: 人性始终是人性
: 所有的男人包括女人 应该都知道
: 就算妳是仙女下凡
: 干个一千次 两千次
: 也会干腻...
: 这是男人这个雄性物种的天性 播种
: 你可以用道德去束缚他的行为 用教育去改变他的思想
: 但是没有人可以改变一个生物的天性
: 任何一个男人就算娶的是他梦中情人
: 他依然会想干别的女人
: 当然我说的是"想" 跟"做"是另外一回事
: 那单身的男人 有什么性方面的道德束缚吗??
: 其实没有...
: 大家都是成年人 一夜情 或是多夜情 炮友 都不违反任何道德
: 他就没有一个互许承诺跟身分的对象
: 他有什么道德好遵守的呢???
: 那嫖妓违反道德吗??
: 其实没有 只违反所谓的"法律"
: 但其实台湾的法律是可以有性专区的
: 只是被传统观念绑架了
首先,支持C大的论述。看到底下一堆批评的回文,我头都要晕了...
C大讲的没错啊,男人就有性需求,就是想干女人(请容我暂时排除同性恋这个区块以及女人的性需求等),所有的论述都围绕在这个主题下。
但批评的人,把所有议题都当撒尿牛丸混在一起讲了。
1.跟你的伴侣承认你嫖过?你有没见过,有的女生连你跟前女友干过这件事都会心有芥蒂(我就遇过)。你做错了什么吗?谈感情的时候打炮不是很正常的吗?所以就算你没嫖,也不会有几个人莫名其妙到跟一个新的女孩交往就告诉她:"喔,我以前交过10个女朋友,干过10个砲喔!"<==神经病阿这。性本来就是隐私,没人有必要坦承这样的过往。
2.嫖的人一定都有伴侣?或以后一定有伴侣?先不论青春期年轻小伙(或许都还有成长靠实力干砲的可能)。新闻已经多少个单身的阿公只是花个几百元想要有点慰藉就被法办。你自己有伴侣有对象年轻漂亮长得帅,可以很高姿态的呛"去打手枪阿"?为啥C大讲说没同理心?对,我觉得超没同理心的!
3.性病的问题。你交过10个女友每个都干过,她们每人也都交过10个男友每个都干过。你该想的不是嫖或不嫖的问题。请支持婚前守贞并不准离婚。但我看我国现在的结婚平均年龄跟离婚率...
4.排除性病问题,看起来还是没啥人反思自己,为何能接受交往过干砲,为何能接受过有过一夜情或者固定砲友,却不能接受嫖?其实这也是C大提出来想要你们去思考的。结果一直跳针说"可以接受的话就跟你对象说"。当然,若只能接受婚前守贞,从没有过去的另一半,标准一致那就没啥问题。
5.潜在没有讨论到的其实还有身障者。为啥会有手天使的议题?因为身障者的性需求鲜少入大众的法眼。
当你们哪天能够有足够的同理,法律跟公卫管理足够完善,或许大家也能泰然自若地告诉自己的伴侣,曾经嫖过的事实。但就如同同性恋从犯法到能够合法结婚,再从能合法结婚到民众对此习以为常。路很长。现在喔,别说嫖或一夜情这种还有争议的事情,有时候连同有性经验这档事都要隐瞒,好吗?
作者: shikiaki (章鱼)   2021-05-15 14:59:00
问题就是不应该隐瞒,对方不能接受就好聚好散啊,为什么要用骗的。
作者: traman (无名)   2021-05-15 15:04:00
那 男女朋友间 还有什么要交代清楚前男友几个 玩的方式到哪 一夜情 炮友 牛郎 有没被性侵过
作者: ilovenacy (我爱南西><)   2021-05-15 15:31:00
这什么垃圾排版
作者: cxz123   2021-05-15 16:15:00
这篇逻辑比原po C大清晰了,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5-15 16:35:00
如果你觉得老婆热爱群p卖淫你也无所谓再回好吗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6:37:00
回一楼,其实有的问题就像三楼讲的。那我被性侵过是否也要告知你?当然性侵跟约炮等不同,前者不可抗力。但重点是,性是隐私,且应揭露的资讯是哪些,谁有个准?又该资讯要主动揭露或被询问后才诚实告知?最后根本的问题是讨论的点在于嫖这件事情是否为OK的事,而不是伴侣能否接受。有人不能接受非处女做老婆,跟非处女做老婆是不OK的事情,根本两件事。所以这个议题从有人在叫嚣说去跟老婆讲啥啥的从一开始就走偏了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5-15 16:46:00
看下来整串文只确定嫖妓的九成九会隐瞒另一半还认为理所当然 科科 跟别人性交是离婚事由喔 要不要检讨一下立法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6:46:00
7楼,有群p纪录我OK, 以后不要绿我就好。卖淫我要评估一下。至少知道她当初的心态。毕竟那已经脱离纯性欲望的满足了,不在本篇讨论范围。但还是要说,你自己的求偶标准跟她的行为是否OK, 是两件事。就算我只要处女,我也不会说有婚前性行为该死。17楼,婚姻要保障婚姻关系内的性忠贞啊!不守贞就可脱离婚姻关系,没问题。
作者: Brioni   2021-05-15 17:10:00
不管是约砲嫖妓包养还是频繁换交往对象,完整交代性史给对方选择是种尊重,不然不知情下染病真的让人崩溃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7:42:00
假定你的目的是性病防治,你自己先检查确定没病再去打砲啊。你该坦承的也不是你的性史。坦承性史其实应该是一楼那种观念,认为感情状态不应该有所保留。这就像防疫,你都过了空窗期,且检验均为阴性,你还在乎去过大陆还是印度吗?
作者: traman (无名)   2021-05-15 18:01:00
婚前的事 男人比较不会像死八婆一样 小鼻小眼的
作者: lovemendy (耶~!)   2021-05-15 18:06:00
其实看你的文章我也要晕了,你怎么好像也把反对者的论述混在一起说了,例如性病跟和对象表明,如果你想要客观一点整理反对者论述,建议不要针对个人意见表达,而是找较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来反驳,否则会看起来像是陷入你自己所批评的问题中
作者: cxz123   2021-05-15 18:18:00
推楼上
作者: lovemendy (耶~!)   2021-05-15 18:19:00
再者为啥要把嫖妓者当loser啊,一堆嫖妓的男人也没那么不堪好吗,何苦一直自贬,人家有钱有貌只是想节省时间和找额外乐趣,未必只是因为没有选择才只能嫖好吗,这点我真的很不懂为啥老要自黑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8:42:00
有一个点是c大的文意很清楚,但反对却离开原文意的意见不少,所以我回文也难以精准的一项项抓出,的确会有混在一起的情事,这您说的没错。至于自黑我倒不觉得。应该说每个人去性交易的理由不同。有的人没那么不堪,但他只是想爽然后去了。那就去啊,不能接受就不要跟这个人在一起就是。但批评甚至嘲讽性交易的人?会有这种反应的,我猜(只是猜)他们脑海中出现的就是你口中那些其实条件不算太差,只是管不住小头想爽的男人的形象。而没有那些几十岁都找不到女友或结婚的。没有那些七八十岁丧偶的阿伯。没有那些身心障碍者。这一段纯粹只有处理批评性交易者“没同情心”的部分。并没推论到嫖的人都是能力不足或差劲的。
作者: revise (小陶)   2021-05-15 18:59:00
先猜等等会有老阿姨出来跳针
作者: colorlessoul (透明魂魄)   2021-05-15 19:14:00
我是认为不主动告知也没差,反正我是介意的,我自己会问,但是拿“有人会介意”当成隐瞒理由那就不对了,既然不认为那是有问题的事,那就该承认,而且诚信本来就是关系的基础,这串有个问题是有些人认为被问到隐瞒也无伤大雅
作者: wsxe2007   2021-05-15 19:23:00
哪像女的约了还会晕船 笑死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05-15 19:33:00
原来是嫖是正常娼要评估,不就双标仔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1-05-16 00:29:00
娼至少赚钱 有产值 嫖是花钱又给伴侣带来困扰所以的确要评估 嘻嘻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01:00
回71楼。嫖是基于满足欲望花钱买性。娼是用性卖钱。择偶的话我能够接受对方过去曾用其他方式换取性欲的满足(例如牛郎)。但我自己不想卖屁眼,考虑对方从娼何来双标?脑子是个好东西,真希望大家都有一个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05-16 01:26:00
哇人身攻击真会用脑子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29:00
其实这串单讨论性专区应否合法,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也支持合法化。但因为怕追不到所以瞒或骗合理……等后续,我觉得说穿了只是两派人隔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线在对喊而已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31:00
没办法,我真心希望大家都有,但总有人没有。你能嫖(买春),同标准应该是对方也能“买”。我相信有脑的人都能够理解。若有人不能理解,那就...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05-16 01:31:00
所以你是蔑视提供服务的人耶,为什么可以用钱换身体,不能用身体换钱呢?性的欲望就比经济需求高级吗?不只笑娼也笑贫了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34:00
楼上m大,性专区的合法其实是另一个议题。哪怕真的合法,其实嫖的客观评判跟约炮的客观评判标准仍是一致,讨论上不会有任何改变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37:00
另外我也是不介意对象约或嫖过的人,但对于有意思的对象,通常在朋友期间就会找机会聊一些对我而言关键的项目,我也不怕透露,因为如果在这个时间点发现,其实就是双方价值观不合,如此而已。但交往后发现对方在那些事上瞒骗还找理由开脱,我就会觉得很严重:因为这不是我会想选为伴侣的特质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40:00
回gue,嗯,可以啊。我从没说不可以用身体换钱。但我只说当伴侣的话,我会考虑一下。考虑的点在于她从事这个行业的心态。你可以翻上面的文,看我是不是这样说的。那你那些双标、笑贫又笑娼等等的结论是怎么出来的?我说了,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人人都有一个...m大,一样回到那个极端的例子。例如性侵。当然这是不可抗力的。但同样的,这就是性的隐私,你认为,是你知的权利更重要,还是她保有隐私的权利更重要?那就是她改变不了的过去,而未来她只为你守身。但你无法接受就是无法接受。或许你可以不接受她的隐瞒,但我不会责怪她的隐瞒。只要她的未来是我能接受的,我不会想去知道太多的过往。因为或许有她的年少轻狂或者创伤是我无法承受。这无关对错,只有选择。就隐私权来看,就算我是个处男,我也有保有不说出我没用过鸡鸡的权利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59:00
如果对方已表明“介意”,你还是坚持拿隐私作盾吗?此外,我小时候还真的被侵犯过,另一半也知道。当然他没想过要问这个,只是当初我但凡想得到、觉得日后如果由他自己发现可能会受伤或无法接受的事……我全都拿出来聊XD
作者: annieyee (安妮子)   2021-05-16 02:05:00
卖身的是心态有问题不能当伴侣,买身的就是正常生理需求不该被歧视?难怪我没办法喜欢瓢虫们,这种双标不论听过几次都太恶心人了we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2:06:00
总的来说,我考量的点或许是“日后有无可能伤害到对方”大过“我能不能得到对方”,而我要的也是这样的人,不是的话,我出生即单身,习惯自在得很,哪有差XD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1-05-16 02:18:00
认为嫖天经地义的 其实一堆大男人主义者想拿社会假道学来合理化他们的大男人主义啦要找能接受嫖的女生 去传统生活圈还比较容易8+9妹很有那种觉得男人玩越大越man的双标不意外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05-16 02:20:00
意见不同就连骂数次没脑子 只能说很遗憾嫖妓支持者认为嫖客可以正常婚配,卖身的人想结婚须被评估,你真心觉得公平吗?另推m大,明知对方介意亦可不讲吗?若可,那女友卖过但隐瞒也是合乎原po你逻辑的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21-05-16 09:43:00
台男小秘密w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1:46:00
回M大,我坚持隐私性,就如同我说的,我鸡鸡没用过很LOW我也不想让你知道我是处男,我为何一定要告诉你?假设我问女朋友,有没自慰过,他不想理我,那也是隐私阿妳可以让对方知道被性侵的过往,但只是你的选择我也不想逼我的另一半坦承这种事如果他真的不想坦承,或者骗我,我跟她论述诚实的重要?回ANN,卖的我看心态阿。你是不得已的,卖完还了债就上岸OK阿,但你只是想轻松赚钱,那我就会想,你能赚多久?又你的物质欲望,在你没办法继续赚的时候,我撑得住吗?不行,那我跟你在一起干啥?还有,你要想喔,一个男人怎么嫖,软了就是没法干一个女人就算没性欲,润滑液涂了涂还是能插又一天要洗几次澡?皮肤、性器官这些不会有"职业伤害"吗?在意的不是卖过没这档事本身,就像从事高危产业的人我要当伴侣也会考虑阿同时回G大,我没双标你可以说我双标仔不叫人身攻击你没脑子我不能说你没脑子,公平吗?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1:57:00
从我的表述和你的陈述可知,你愿意冒的险是“对方日后知道可能会受伤也无妨,我得先得到这个人”,我冒的险则是“对方事先知情可能选择不与我继续发展关系,但我没差”。既然是不同类就不多说了XD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2:29:00
倒是误会了,应该说,我支持性的隐私高于对方知的权利那我就不会双标,所以基本上我没刻意问过任何一任的性史跟先得到你的人啥的毫无关联,因为我也可能是受伤的一方而且,你的事先说明隐含了一个假设,就是你认为哪些资讯攸关你的择偶判断那假设我择偶就是小时候不能尿床过(假设)谁会没事交往前事先揭露?又或者你跟对方询问,对方觉得尿床好丢脸,不想讲你要以这对你择偶很重要,所以逼她还是?只是刚好性史会是多数人择偶考虑点之一,所以可被讨论但知的权利高于性隐私权的时候,那有人就是性侵的经验不想说呢?侵犯她的隐私逼她说?你可以说,那是你的选择但是用知的权利架在另一方脖子上逼他坦承,这太残忍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2:37:00
择偶条件因人而异,有人就是要处女,有的就是要有房男……都没问题,符合彼此的重点条件后再往下发展。明知道对方“就是不能接受嫖过的男人”,在对方问起时坚持“那是隐私”而“说谎”,你OK,我不行还有,在“逼”的人是谁呢?如果我身上有对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我的选择是算了,另觅对象;你看看你说的,你呢?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4:23:00
我的话,我不会问。但发现了的话,就会考虑继续下去的可行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5:38:00
答非所问了。我考量的是对方能否接受、对方的心情,而我问的也是假使你身上可能有对方无法接受的条件,“对方问起时”你会吐实还是说谎。按前面的脉络看来,你会说谎,这个谎纯粹出于自私之心。你可以说很多人也如此,那是现实,但你不能说那是有道理的、是对的事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7:36:00
m大,回到一开始我举的例子"性侵"。假设这是我无法接受的条件,但对方就是有,而这是她的伤,她深埋心中不愿碰触,我提了,她也说谎了,妳认为她自私还是我自私?是阿,她知道我很在意阿,但我不认为我有资格让她自揭疮疤她的说谎,一定是她自身保密守护的考量大于我知的需求但就客观重量而论,满足她自己的利益应该是最优先她本该自私妳很伟大,妳把对方权益视的高于一切,似乎为了自己着想就是自私,就是错误。是,我同意那叫自私,但未必能当作是个错。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21-05-16 20:23:00
若你认为双标跟无脑一样是人身攻击不妨检举。个人支持性产业合法,也支持性工作者须被尊重且不被剥削,但提到选择权问题,嫖妓代换成性侵来合理化欺瞒没错实在太滑坡了
作者: Veronicajin   2021-05-16 21:28:00
笑死,性侵是违反个人意志和法律的行为,是一种暴力行为,嫖妓是两厢情愿下的交易,你该不会是a片看太多,以为被性侵的女生会一遍哭一遍美美的和人修干XD遭遇暴力这种事情对任何人都是悲剧啦,你不接受是你的选择,但把性侵当成是台女自愿选择的行为就很好笑啦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22:27:00
所以我常讲的阿,看文,好吗?我前面都跟M大讲了,我知道性侵是非自愿的,但之所以用性侵举例,只是强调性隐私权的高度跟地位。你再来这跟我卢自愿非自愿,回文前好好看人说了啥不然学会闭嘴,好吗?否定别人的论述前,请先详细了解别人讲了啥,丢脸...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23:12:00
你没搞懂为什么坦白交流很重要。这不是性隐私的角斗,没有伟不伟大可言,而是两个人在决定要不要一起往下走前,对于“价值观是否相合”的审视。去看西斯板或各论坛,夫妻一起玩乐的组合是有的,那就是两个观念相合的人走在一起了,我觉得很好,也没什么脏净好说。你们这派会让人反感的点在,会用欺骗的手段让价值观与你们不同的异性错误的相信她们找到对的人,如果对方基于这个假象投入了感情,日后知情会有多崩溃挣扎,你们并不考虑这个,往往只会丢出“过去的事为什么要在意”之类的说词,而不会想到信任这种事一旦破裂就很难挽回,你们宁冒这样的风险,也还是要找出各种理由合理化说谎这回事还有,身为真的被侵犯过的人,如果对方会因此打退堂鼓,那就表示“他对我来说原本就不是对的人”,我可以在投入更多感情前就把这个错的人筛出我的人生,不会种下“如果日后他知道了我可能会更受伤”的种子
作者: Veronicajin   2021-05-16 23:38:00
谈隐私权更好笑,你嫖不嫖、为什么嫖、到哪里嫖跟台女一点关系都没有,重点是对伴侣坦承,你隐瞒嫖妓这件事情就是影响到你伴侣的权益,也危险到伴侣身体安全,如果你坚持要嫖,那就找一个跟你一样行为的人搭档,不要危害到其他人,多少男性在外面偷玩,然后带病给自己的女性家属(包含这次疫情),要当瓢虫就请坦承让别人有选择。
作者: shikiaki (章鱼)   2021-05-17 00:55:00
如果你要喜欢一个无法接受你被性侵的人你就告诉他,我都会直接放弃这种人,很爱约很爱买的人也可以无法接受反对的人当对象,而不是骗说自己不买不约。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7 15:00:00
还是在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即使你知道说谎可能埋下使“对方”受伤的种子,你还是会这样做。就算一百个“你们这种人”会这样做,一千万个,一亿个,都不会让这种行为变得合理甚至正确虽然不太可能实现,但真希望你现在或未来的对象有机会藉着你的ID搜寻到你的言论,增加一个判断的依据。如果她认同,起码是同观念的人凑在一起,减少你伤害其他人的机会
楼主: soypeen (阿大)   2021-05-17 17:36:00
阿,补充一下,如果跟妳在一起后,还去外面搞的话那妳就有权利要求他坦承,他也有责任坦承。因为你们的伴侣关系内是有性忠诚的义务的他隐瞒了,就会伤害妳的权利。供参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7 17:45:00
在我来说是很简单、自己也做得到的事,在你看来叫道德制高点,很有趣吧XD其实我也知道说这么多,没有谁会改变。会聊这么多其实也只是想看看你们这派人的说法有哪些,或许未来可给家里的小女生参考也未可知,顺便也留个网络上的文字记录。有足迹有希望嘛是不是XD不过还是希望你能找到同样喜欢玩乐的同伴好好生活,因为幸福的人比较不会给社会找麻烦。共勉之!(学野球干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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