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我朋友,没有ptt帐号只好代为发问。
不知道有没有遇过相同状况的苦主可以协助一下
—— 事情经过如下,文长 ——
男方和女方分手后
女方突然说自己怀孕了要堕胎
索取堕胎费7,000元
男方念在旧情且若真的怀孕
自己本来就应付一半责任而先汇款一万元
但是从头到尾已经一个月
都没有提供任何堕胎证明
女方佯称自己失血过多送急诊
但要索取收据的时候却说全都丢了
且不让男方陪她回诊
不提供妇产科地点与预约时间
目前无任何堕胎相关单据可证明
说事迹败露被家长发现而赶出家门
男方愿意提供家里住宿,而女方不愿意
遂索取外宿住宿费
推算女方声称的怀孕周数
和最后一次发生关系的时间也不吻合
女方催讨交往过程中送的所有礼物
男方也已经将家中看得到的礼物寄回
(部分礼物因为当时不爽女方不断言语辱骂刺激而丢到垃圾场)
女方声称自己因堕胎身体不适
无法前往新工作报到索取“就业补助金30,000元”
(目前男方女方均已交往下一任伴侣)
———————————
目前男方已不想理会女方的过度索求
封锁所有联络方式
女方仍透过共同朋友来骚扰
索取交往时还有一些遗漏没退给他的礼物
(男方说法是那一部分是都丢了)
但是为了求自保还是想来询问版友们的经验建议
男方认为自己目前没有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小孩是自己的,应付一半责任)
但女方孕期不吻合
不提供堕胎证明和任何就医纪录
虽然这么说很不好听,但如果真的有堕胎
是否也无法证明堕掉的孩子是男方的?
不知道有没有版友也遇过这种可怕的状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