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人有时候是会为了一些原因,放弃一些更好的理性条件。先说买房,当然是买台北
比基隆好,选择房子最重要的就是立地,买基隆以后可能会后悔。阿不过我不是要谈房子
,而是建议原po要理性思考台北房与基隆房真正的价值。因为女人通常是不会让自己吃亏
的,她想选台北应该没有考虑到以后价值的问题而只是因为不想牺牲自己的时间,只是刚
好她在台北而已。
两个例子,一个是我爸妈同在苗栗工作认识,两人结婚后我妈转到台中工作,后来家里就
买台中,我爸每天开车通勤来回2小时半30年,当时我爸妈也是咬了牙办房贷过著很苦的
生活,现在觉得选台中房选对了。
第二个是鲁叔我的失败例。本鲁与前女友在日本工作认识后来一起搬到靠近千叶浦安的附
近租房同居。之后分别找新工作我公司在新宿通勤1小时,她工作在千叶市也是通勤1小时
。同居第三年她跟我说她受不了这么远通勤了想搬到离她公司附近坐车10分的地方,我说
这样我通勤时间变成1小时50分不公平。
当时我的薪水是她的1.3倍左右但是公司小没有其他分店不存在调职的空间。
我跟她说你现在公司薪水不高要不要干脆就转职换公司到东京薪水比较高,或是你公司在
东京的上野,新桥都有分店申请转到其他分店如何?这样我们顺势搬到上野附近还更近。
我自觉我是提出同时缩短通勤距离而如果她愿意转职有可能她薪水也高的方案。但她却觉
得她不想离开熟悉的工作环境而拒绝。
之后过了3个月,她坚持分开住她要搬到公司附近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变成假日我会去她
家,但她几乎不愿意来我这边。分居生活维持了半年后刚好我的房子要契约更新了,我也
想好我牺牲同勤时间搬到千叶好了,跟她提案我在千叶附近找了房子再一起住吧以后我就
千叶新宿通勤。想不到她拒绝了!
再过一个月我们分手了。我提的,当然还有其他的问题在但感觉她对我的感情已经变调,
有时会想想如果当初就牺牲自己通勤时间马上答应跟她搬到千叶,是不是后来就不一样了
?
结论就是原po不去台北可以考虑分手了。女人有时候并不是这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