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大家对于婚姻通奸除罪化的看法?

楼主: joanzkow (星浪)   2020-03-11 19:31:30
究竟婚姻通奸要不要除罪化,已经讨论很久了
这其实又触及到很多可以讨论的层面
但最惨的一种就是夫妻已经有名无实,但觉得离婚麻烦
又涉及到分财产兹事体大,另一种是有小孩因素卡在其中
分合都很痛苦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现在男女谈恋爱讲究速食文化
就算婚姻也越来越不这么牢固
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如果结婚后发现真的不适合
找下一个更理想对象对两个人来说都是好事
但在法律层面的限制跟各种保障下,还有诸多千丝万缕难以分清的课题
是否反过来讲,这也造成现代人越来越不敢结婚呢?
虽是终身大事,但好像已经不是一情定终身了
作者: lock0308 (lock0308)   2020-03-11 19:37:00
被劈腿就不要靠北啊 做得到吗
楼主: joanzkow (星浪)   2020-03-11 19:37:00
如果没有结婚,劈腿还真不知道要用哪条法律去制裁...
作者: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0-03-11 19:43:00
你家外遇要公权力介入惩罚 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
作者: sinomin (邗安)   2020-03-11 19:52:00
通奸罪是刑法,除罪后外遇还是有民法………
作者: Latte5566 (5566)   2020-03-11 19:53:00
意义不大 除罪是刑法 还是可以民法求偿 然后通奸大多都是赔钱了事 除罪后还是赔钱 差不多意思...更别说有无小孩 打官司离婚 赡养费等等 不要觉得除罪后打官司就比较有赢面...只是没有刑法约束...最后说一下 2015年统计86%反对 台湾51%可以当总统86%反对的东西 就没啥好讨论了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20-03-11 20:01:00
希望修法成绑定双方,只能一起 或一起撤
作者: cation234 (猫离子)   2020-03-11 20:04:00
若外遇不要公权力介入 那最初的婚姻也不要法律效益吗?如果要外遇除罪 那法律中保障的婚姻好处 又算什么呢?
作者: xdccsid (XDCC)   2020-03-11 20:09:00
而且对于原本就已经安份守己的那一方很惨,被绿还要乖乖吞下去,财产还要被对方抢
作者: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20-03-11 20:13:00
你家外遇用民法损害请求赔偿就好 公权力介入惩罚干什么? 婚姻也是一张契约,结果违约要用刑法公权力介入不是很好笑吗
作者: TheColor (Color)   2020-03-11 20:24:00
民事诉讼的判赔如果不合理,通奸罪仍然有抚慰被背叛的配偶的功能,如果要除罪化,就要确保配偶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判决,毕竟这个法条的存在,目的是要健全一夫一妻制度
作者: toloveXD (史卡诺)   2020-03-11 20:30:00
通奸刑法量刑那么低 有跟没有一样你看新闻有看过有人通奸被抓去关的吗?
作者: moebius2 (漫无目的)   2020-03-11 20:34:00
非常棒 这样就不用为了竹科老公和男友分手
作者: toloveXD (史卡诺)   2020-03-11 20:35:00
弄到最后也是花钱了事 刑法意义不知何在
作者: kutkin ( )   2020-03-11 20:50:00
刑法就是用来逼民法,跟车祸一样民事不合理也会变成合理的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20-03-11 20:53:00
成立通奸罪要关几年? 不对 应该问 几个月
作者: toastegg (toastegg)   2020-03-11 20:54:00
需要以刑责介入维持的婚姻能长久吗
作者: kayliu (fox)   2020-03-11 21:00:00
千万不要除罪化,这样报复起来比较爽
作者: TDKnight (出没高谭版)   2020-03-11 21:02:00
支持啊 现在哪个国家还在通奸有罪的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20-03-11 21:06:00
为什么要因为你们怕麻烦导致别人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mjau24fish   2020-03-11 21:11:00
要罚也应该是罚出轨的,不然一堆罚共犯不罚主犯,拿到赔的钱还能一起花,主犯当然一直外遇爽翻,超白痴
作者: little0   2020-03-11 21:16:00
还有民法啊公权力介入感情问题满怪的
作者: SoGaBeHa (原来如此)   2020-03-11 21:23:00
感情事用刑法超不合理吧==
作者: tomap41017 (绝梦)   2020-03-11 21:28:00
“去刑化”不是除罪“去刑化”不是除罪“去刑化”不是除罪
作者: Eric30523 (Eric30523)   2020-03-11 21:29:00
这个最争议的点是常对另一半放弃提告,只告第三者,明明另一半通常才是错最多的= =还有不敢结婚跟通奸除罪化有关系这我第一次听到
作者: opple   2020-03-11 21:50:00
先抓违停和违反劳基法吧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20-03-11 22:00:00
除罪化可以,但是民事给赡养费要有诚意啊
作者: kuninaka   2020-03-11 22:01:00
完全支持阿,不需要用刑法
作者: zzjb93 (呵呵)   2020-03-11 22:14:00
支持除罪化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与)   2020-03-11 22:33:00
以刑逼民有实益啊,车祸都一堆人不想负责了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20-03-11 22:34:00
刑事不是都拿来作为吓阻作用的吗?
作者: purestone (天空之子)   2020-03-11 22:34:00
感情事用刑法介入不合理,但婚姻用刑法介入非常合理!
作者: doorfan (门)   2020-03-11 22:40:00
支持啊 都什么年代了 感情还要用刑法裁决 也太廉价 感情能用法律控制的话 一点价值都没有
作者: frankcio2004 (MTF)   2020-03-11 22:56:00
你讲到的部分跟通奸除罪化探讨的部分几乎没什么关联...
作者: kfcgg520 (金旺)   2020-03-11 22:59:00
改为民法就好了.....讲的真的除罪一样给嘘
作者: alongalone (沿着孤单的路)   2020-03-11 22:59:00
就一堆人连除罪是除刑法都听不懂了.还想期待什么
作者: NingK (柠~)   2020-03-11 23:06:00
不然结婚缴保证金,外遇可以理赔怎样
作者: SxRxNx (那那)   2020-03-11 23:11:00
支持啊,谁说被外遇者一定是受害者?爱这个东西 不是什么条文就能真的公平规范或制裁什么
作者: dodo1234 (dodo)   2020-03-11 23:30:00
看一整串下来,好像没人了解什么是通奸(法律上定义)什么是除罪化,什么是刑法
作者: tomap41017 (绝梦)   2020-03-11 23:33:00
“去刑化”
作者: halfmoon6 (荷兰大兔)   2020-03-11 23:38:00
支持删除刑法第239条
作者: sailo (砂)   2020-03-12 00:14:00
不支持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20-03-12 00:15:00
国家帮你顾老公老婆是很奇怪的事顶多顾好离婚时财产与小孩的安排即可
作者: armedlove (Easonyang)   2020-03-12 00:24:00
一段感情爱到最后要寻求法律来帮你保护住忠贞也真够可悲的
作者: stevenyenyen (steven)   2020-03-12 01:26:00
要罚就要一起罚,不要有什么脑残原谅老公老婆却只罚另一个的事,既然是“通”奸,有可能只是单方面吗?然后一堆说刑法保障婚姻很蠢的,那民法保障就很好?什么可笑的逻辑还有除罪化不是去刑化是什么?还连续推文3次?没刑罚还有可能有罪吗?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20-03-12 01:40:00
赞成通奸除罪用民法结婚 用民法处罚 关刑法什么事啊要有罪也是背叛婚姻的那一方有罪现行法中背叛婚姻的人还可以一起花赔偿金根本就是鼓励通奸 鼓励背叛婚姻警察要去抓小偷强盗 婚姻请靠自己维持
作者: teeo (teeo)   2020-03-12 01:48:00
偷情跟抢小孩,伟大的法官会跟你说是两件独立事件
作者: Chikarable (voljin)   2020-03-12 02:10:00
本来就该除罪 落后国民思想才找征信社
作者: bndan (seed)   2020-03-12 02:17:00
分财产问题可以先用财产分离制来降低..但台湾就不流行这种多数人的观念还是结婚=一辈子的事...除罪化对这些人来说是利损...
作者: playthesong (989898耶耶)   2020-03-12 02:47:00
刑法该除罪啦,感情事用刑法惩罚没道理
作者: yushes920179 (乐冰)   2020-03-12 03:06:00
为什么要制裁劈腿的人 自由恋爱还有条件?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0-03-12 05:56:00
祝支持的被外遇 记得别该
作者: lolo0129 (QQ)   2020-03-12 08:29:00
最希望除罪化的族群 不是小三就是小王 不然一般人根本跟这个法绝缘 不是吗?干脆连民法都不要罚 立法没本钱外遇者关三天 这样最棒
作者: yousong (yousong)   2020-03-12 09:11:00
内文为什么都有公权力介入家庭很奇怪的论点 那你说家暴呢性侵呢 谩骂呢 难道也都是感情事不值得规范 还是要说一段亲情友情要用法律保护很可悲 只有实际伤害是伤害 心灵伤害不是伤害吗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20-03-12 09:23:00
文不对题...
作者: nicole93 (尼口)   2020-03-12 09:40:00
就想问一下 会去管这条罪的是不是很怕哪天自己用得上
作者: samchou77 (山姆)   2020-03-12 10:33:00
本来就不该浪费司法资源
作者: yyc1217 (somo)   2020-03-12 10:34:00
暴力行为跟是否结婚没有关系吧
作者: gen001 (qmo)   2020-03-12 10:35:00
劈腿的有什么资格在那边靠北有的没的
作者: jeffrank   2020-03-12 10:38:00
公投都可以让大家一起决定同性婚姻法条的问题了那么 用不上的人不能讨论这个问题吗?
作者: joey11121 (KRjoyz)   2020-03-12 10:45:00
帮新竹工程师QQ
作者: bill03027 (老赖)   2020-03-12 12:23:00
真的说去刑化大家比较可以理解吧 不然一堆以为除罪化连赔都不赔
作者: Mju0710 (Mju)   2020-03-12 12:37:00
通奸除罪化好像是为了保护女孩子(没记错的话妇女团体是支持者),因为婚姻关系破裂而不愿离婚的比例上看来多数是男方,且实际上看来老婆遇到丈夫出轨通常会选择原谅,但丈夫遇到老婆出轨通常就告到底了......现实生活周遭有遇到丈夫多次因吸毒入狱,太太想离婚而丈夫不愿离婚,等着要告太太的例子......(太太没有新欢,丈夫故意拖着不离婚,等她有了新对象要告......)
作者: adenaden2003 (黑色)   2020-03-12 14:31:00
重点就不是你说的那些事,而是该不该用到刑法,且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小三却可能留下前科。
作者: shirleylynn (髒話安心啞)   2020-03-12 16:29:00
支持除罪化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20-03-12 16:56:00
楼上M大说的是有所本的 通奸罪实际上就是在惩罚女生补充 老公出轨老婆有可能原谅 但小三可没那么好运
作者: pttttppttttp (不清楚)   2020-03-12 17:09:00
法盲不要来乱 是将婚姻这件事回归民法而已别乱带风向推文有些说得很好 搞不清楚民刑法的多看推文
作者: allenatptt (Allen)   2020-03-12 20:34:00
除罪是除刑法改成民法,本来就该去除
作者: artpoet (灵魂之舞)   2020-03-13 15:44:00
除罪不是无罪,是去刑法化,专注在民法做审理应该叫做"通奸民法化",这名词搞到一堆人高潮也是无言
作者: mumudi (酗音乐)   2020-03-13 19:12:00
一想到婚姻的束缚而不想结婚非常合理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0-03-14 10:51:00
讲除罪化没毛病阿,民法195又不是罪,特别强调要改去刑化何必讲去刑化反而搞得好像有罪免刑更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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