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唆弑母获原谅 判15年半
高雄市郑姓女子不满情路受父母阻挡,去年教唆韩姓男友弑母,两人事后都坦承“知道错
了”;郑父痛失至亲,哀恸之余,仍念在他们年纪还轻,向法院请求免死。桥头地院昨判
郑女有期徒刑十五年半、褫夺公权八年,韩十三年八月、褫夺公权七年,可上诉。
郑女(十九岁)、韩男(廿一岁)前年开始交往,但女方家教甚严;郑母总认为“高中交
男友太早”,严格控制女儿行踪,甚至每天都要查看手机。郑女不满管教,教唆韩对母亲
下杀手,还在男友杀意动摇时,威胁“我看我们不用试婚纱了”、“不然我们就分手”,
两人密切讨论行凶计画。
韩男熟知郑母买菜路线,去年七月十三日预先躲藏在果菜市场停车场,下手刺杀后,随
即带着陪同郑母买菜的郑女逃逸。法院审理时,郑女、韩男都表示知错,韩也在看守所写
悔过书,当庭呈给审判长阅览。每次开庭时,郑父几乎都到庭听审,郑父说“对社会感到
抱歉,身为父母,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