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有贡献,这每个人都有吧,多跟少。
受众人爱戴,这特殊职业才有阿。
医生、律师都是比较符合的,但也是里面少数符合,像是毒物专家林,就是有贡献又受爱
戴,律师有些比较会写BLOG的,像吕秋远,谢震武。
奇美董事长许文龙受爱戴,太电董事长被唾弃。
严格说来这条件超高的。简单说就是要“形象良好的名人”。
这简直天大的高阿,天阿,你好高阿:哥不林表示。
应该要把条件稍稍降低一点:对社会有贡献,不被讨厌。
名人要不被讨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多数人都还是会被讨厌,台湾那么多明星,唯一
不被讨厌的大概也只有林志玲。
比较早期的明星也有一个,杨丽花。
其余的,要找到不被讨厌者,难。小S就被很多人讨厌,大S也被很多人讨厌,范玮琪
被更多人讨厌,他们对社会仍有贡献但是是很讨厌。
吴宗宪幽默风趣,又有才华,还是被讨厌了。
※ 引述《JQK2 ()》之铭言:
: 有个女生说她挑对象很简单
: 就是“对社会有贡献、受众人爱戴”
: 前者是指做事,后者代表为人
: 可是这个定义有点模糊
: 范围很大,好像很容易又好像很难
: 对社会贡献可大可小
: 光人缘好似乎还没到受爱戴的层次
: 这样的条件会很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