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愿, 来回个一篇吧
※ 引述《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之铭言:
: 推 Simon2014: 那不就是我前面说的豪门婚姻? 收入差距极大的情况下谈 01/02 18:09
: → Simon2014: AA本来就没有意义,还是你认为这是一般常见的情况? 难 01/02 18:09
: → Simon2014: 道你是? 网络讨论拿极端值去推翻一般论很容易,但说真 01/02 18:09
: → Simon2014: 的我也只想讨论一般人的状况,极端值没差你高兴就好 01/02 18:09
: → Simon2014: 另外AA的定义是平均分摊,不是各付各的,所以你说吃肉 01/02 18:12
: → Simon2014: 吃菜,根本不是问题 01/02 18:12
: 原来十万就豪门了,冏
: 好啦,你坚持的话,
: 十万三万如果是可支配金额而非薪资呢?
会说豪门只是因为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要讲收入差距极大的状况,十万当然不是豪门,
如果我对你的意思有误解那先跟你道歉
十万三万如果是可支配金额... 不懂你的意思, 可支配金额是扣完开销剩下来的
AA 是在讨论开销的, 开销都扣完了, 讨论可支配金额做什么??
回到你买房的问题, 一方负担不起就别担了, 房子归出钱的人名下不就好了
买个自己的房子, 分享给配偶家人用, 这有什么问题? 用更简单的说法,
男方买台PS4 大家一起玩, 需要AA吗? 搞不好男方还不想, 他只是想要一台
自己的玩具。
: 换成五万三万咧?还是1:1吗?
: 一般人不换工作的吗?不会有无收入时刻吗?
先来问个问题, 一般人一个月的生活开销是多少? 三万块钱收入养不起自己?
五万对三万, 两个人的开销根本差不到哪里去, 共同开销去均分哪是问题?
一般人会换工作啊, 难道你单身的时候换工作无收入的时候吃饭喝水不用付钱吗?
这有两个角度, 失业的一方就算暂时没收入, 存款耗尽之前怎么好意思叫枕边人
出钱? 记帐以后再还有什么困难??
另一个角度, 你跟同事朋友出去都是各付各的或AA, 但你对朋友也会请客的吧?
你有收入想吃顿好的, 配偶暂时经济拮据不想花钱, 那你请客不就皆大欢喜?
共同开销本来就是双方都同意才能花下去, 其中一方不同意, 要嘛不买, 要嘛就是
想要的人自己出.
:
: 一下这种不算,一下那种不算,
: 你想讨论的范围跟我们讲得越来越没交集啊,
: 你自己去开一篇好了 =.=
:
: 吃菜吃肉如果各付各的问题还少点,就是平均分担才有问题吧...
: 一个人用多一个人用少,两个人却要平均分担金额,
: 这是你的公平?这不是问题?
喔, 所以一方全额买单, 连他不吃的也全额买单, 这样就比较公平?
相较之下AA 公平多了不是吗? 支持一方全额买单的人来质疑AA公平性,
这真有趣, 我都不知道你追求的是公平性.
: 推 yaokut: 如果套入婚姻,要先排除4成的单薪家庭,又要排除薪水有落 01/02 18:19
: → yaokut: 差的那群,剩下来的成数,到底几成啊? 01/02 18:19
: 我也好奇,都不知道哪里来这么多前提...
我所谓的收入落差过大, 是指富裕的一方认定的基本开销远超过另一方的负担范围
例如总裁觉得家庭用车就是要几百万的保时捷. 远超过一般人年收的好几倍, 无法AA
这真的是很少见, 通常这种情况也不用工作, 直接单薪家庭就好了
退一万步来讲, 年收115万就超过台湾9成的人了, 高于115万这一成当作高收入, 具备
格差婚的条件.
双薪家庭占6成再乘 0.9 ,也有54%可以用AA
回到一开始的命题, 都有54% 的家庭可以做到, 原原PO自己做到了然后出来
嘴一句AA不难, 看起来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