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江苏舒先生在某婚恋网站发布征婚信息后,网名叫“晓蕾”的女子与他互加微
信好友。 “晓蕾”告诉舒先生,她今年26岁,大学毕业后在武汉一家公司做文秘。两人
在网上聊了1个多月,7月初,舒先生应邀来武汉与“晓蕾”见面。
两人简单聊了下,“晓蕾”便主动提出要为舒先生接风洗尘,不仅抢著买单请他吃饭,还
请他一起看电影。
随后,便拉着舒先生的手来到江岸区某购物广场,在一家小服装店里,“晓蕾”看中了一
件连衣裙,暗示舒先生自己没带那么多钱。舒先生于是主动刷了688元。没想到 “晓蕾”
接着又选了几件衣服和一个包包,单价也从1888元、3888元、5888元一路上涨,舒先生碍
于情面,硬著头皮买了单。仅仅20多分钟,他就在这家店刷了1.5万余元。从店里出来后
,“晓蕾”便借口“有点累”与舒先生分了手。
从此以后,“晓蕾”就不再搭理他,舒先生多次在微信上主动问候,对方都以“工作忙”
推脱。 7月11日,感觉被骗的舒先生到江岸区分局百步亭派出所报案。
与此同时,网安民警发现“晓蕾”这个微信号的真实使用者其实是29岁的湖北仙桃籍男子
文某。
该团伙分为“老板“、“键盘手”、“衣托”、“查号手”、“传号手”、“保安”等6
个层级。团伙头目熊某、廖某负责组织策划、招募人员和分配赃款,有“酒托”诈骗前科
。
“键盘手”以男性为主,负责在各婚恋网站上冒充年轻貌美的女性注册账号,专门寻找有
消费能力的单身男性聊天,通过一段时间的网聊博取对方的信任和感情,再以婚恋为名约
其线下见面。
一旦有受害人上钩,该团伙便派出年轻女性(“衣托”)前往“约会”,将受害人带至团
伙开设的“服装店”消费。诈骗成功后,再将衣物交还到“服装店”。
所以是有团伙的才叫诈骗
个工就不算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