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to4235 (嘉嘉)》之铭言:
: 最后说分手是因为我问他要不要陪我去看五月天演唱会,他拒绝了,没有说明原因,这是
: 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对他生气,然后就出门上班了,上班休息时间我问他,我们现
: 在这样子在一起还有什么意义?
: 他只回我:那就这样吧 是我配不上你 我会尽快搬走
正常吧
你找他做其他事说不定还有救
但偏偏是听五月天演唱会
"要听五月天演唱会?
智障才听五月天演唱会吧
鹦鹉唱歌还比较好听"
像这样的直接讲出来,真的有点难听
对方没有说明我觉得是情有可原
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
听到另一伴要听五月天
分手我认为都是合情合理的
连滚带爬的搬家也是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