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刚泼文时 还在上班 情绪还无法冷静 故事交代不清不楚 请见谅 更新如下
上周五 跟女友约好去福隆海洋音乐祭
然后女友找了另一个男生 说要搭我的便车从台北一起出发去福隆
我想说搭便车没差多一个人
在车上也就配合随便聊聊
到福隆之后 我本来以为那个男生会自己去玩 结果跟我想得完全不一样
他从头到尾都在旁边 完全变成三人行的活动 我女友也没跟我牵手 (平常只要走在路
上我们都会牵)
我不知道女友怎么了 平常见面都会亲亲抱抱 但不知道为什么 当天在沙滩上 好像怕被
朋友看见会不好意思的样子
回想起来 我记得是我主动询问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而且是在他问我跟女友怎么认识之后
其实在沙滩上 我他妈整晚都很吃醋 但我也没说什么
那个男生好像就一般朋友
音乐祭声音很大 要忍受看他们咬耳根子 !!
最后音乐季尾声 那男生先赶火车回台北 我以为就这样结束了
但 他遗留一把伞在我车上
我在想 我该怎么处理呢?
我完全不想看见那把伞出现啊!
丢掉吗? 那不是我的东西呀!
我可以丢掉吗? 我应该要还给他吗? 当我很闲吗?
请女友处理 她也没打算处理 就这样丢在我车上
车是我的 我只好处理
我把伞拿去当初上车附近的星巴克放著 拍照 附上google地图 请女友传给他
然后得到回复不是感谢 而是
“那把伞有故障 请用一用然后丢掉!”
我并不缺伞啊?
为什么要给我一把故障的伞呢?
搭免费的车 给我一把故障的伞当作报酬吗? 这是一种羞辱?
我是不是被羞辱了还不知道
还是我是想太多了 你们只是普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