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怪你女友
要就怪跟你我同样身为男性的强奸犯
害得女性被剥夺夜间的行走权
不要以为5分钟的路程有多安全
有多少意外是发生在快到家的路上?
以前一篇关于夜间行走权的探讨文:
【夜晚是属于谁的?】
黑夜行走权其实是一个很老的话题,一估狗就发现何春蕤一九九四年就在谈了。真想哭XD
都二十二年了。
简单来说,黑夜行走权就是夜晚独自行走而不用感到害怕的权利,而这权利只属于男人。
这其实是一种因为生为男人而有的父权红利(父权红利用在这里我就比较觉得合理了,感
谢范云老师周六的启发XD)。
这当然,不是个别男人的错。你生下来因为男人的身分认同,就有黑夜行走权,不是你刻
意去争来的。但同样的,女人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是他们争来的或自动放弃的,而是被社
会体制硬生生抢走的。
为什么说只有男人有这个权利呢?因为如果你做为一个女人长大,成长过程中无所不在、
不断被提醒的恐惧就是黑夜与暗巷。人们提醒交代警告你,深夜回家对女人是危险的,深
夜在路上行走是危险的。而且处处存在的社会新闻也告诉你,这确实是危险的,所以你没
有办法不害怕。
你加班到深夜回家时,总是得左顾右盼,拿出钥匙之前得注意后面有没有人,你想起那些
网络上电视上漫画中的剧情;你独自旅行的时候总是得小心每一个遇见的人,你知道自己
没有地表最强老爸(其实我讨厌这部电影,看得我头皮发麻,又不是人人都有连恩尼逊当
老爸);你晚上看到哪边出现稀有的宝可梦,要出门追怪的时候得小心左右,因为你不想
变成某些人的怪。
男女在黑夜行走权利上的差异,在强暴盛行的社会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印度,公共汽车轮暴案
的犯案者回答媒体说:“女性晚间外出时如果遇到色狼,就只能怪自己了”。对这些加害
者来说,晚归的女人就是他们的猎物。而在台湾,你也会在一些女子晚归遭强暴的新闻底
下看到:“这么晚在外面,他是什么行业?”
我们真的只是想要夜间走路、夜间追怪、夜间安全回家的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和男人一样
自由而已,只是想要平等的黑夜行走权而已。
后记:写这篇是因为,有很多人对馨恩的文非常不满,但我觉得其实馨恩要谈的是跟黑夜
行走权很像的概念,都是一种不被独占的人身自由而已。
后记二:补充一下,我无意要说所有的女人都会害怕,或是所有的男人都不会害怕。当然
有在黑夜自在行走的女人,也有恐惧夜晚的男人。但是那个体制在那里,体制造成的伤害
也在那里,黑夜行走权在讲的是一个结构式的问题。体制里面的个人可以很多元,但是体
制依然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