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c5566 (sec)
2019-06-06 14:13:18所以我之前就说过了,
有兴趣的一两个礼拜就差不多了,
不管你用什么管道认识,
一定要一周内就换line,
或是你比较内向可以多拉长一两周,
不给的就是没兴趣,
这不是潜在用户直接下一位,
加到line以后一定要快速约会,
这样可以快速升温或降温,
第一次如果太快,
尽量在第2-5次约会就告白了,
认识绝对不能追太久,
超过三个月基本上就是普通朋友了,
不然下一位,
当初还一堆人不相信,
这串直接打脸超爽的
作者: VoV (VoV) 2019-06-06 14:20:00
等回就有反例来驳斥
作者: GA384 (年终盘点) 2019-06-06 14:30:00
这真的看人啦 哪有一定
作者:
ryuri (生有幸)
2019-06-06 14:37:00这是适用于急着想找对象的情况吧
作者:
k268185 (k268185)
2019-06-06 14:44:00一两周内不给加line imply 对方没兴趣这个假设怎么证明为真?
作者: gen001 (qmo) 2019-06-06 14:55:00
成功应该是个案
作者: PoloHuang (黄保罗) 2019-06-06 15:26:00
推 拖太久真的没感觉
作者: numeronius (莱姆) 2019-06-06 16:08:00
推推 那个有兴趣的感觉真的要把握
作者:
bbbing (无)
2019-06-06 16:41:00跟急不急没啥关系,心动本来就是个激烈的情绪就算是花半年一年才交往,也是前几个月早就已经有戏了
还是有个案 我和我女朋友认识半年 虽然约会次数大概一个一次
作者:
sakaichi (由香芋泥妹妹)
2019-06-06 17:17:00不觉得是这样 我赖都拿来工作用的 下班根本不想开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9-06-06 18:40:00那你不用要怎么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