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耳熟能详的金刚经
有一段提到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男女之间的情爱
应该也包括在一切有为法里面吧?
那如果把它看成梦幻泡影
又像晨起的朝露,太阳升起后就会消失
又如空中的闪电,一闪而过稍纵即逝
是不是就不会为男女之间的情爱所苦呢?
不论是交往前的追求
交往时的热恋、磨合、争吵、甜蜜
结婚后的柴米油盐酱醋茶
等等
大家觉得这段佛经说的有道理吗?
你也可以把你的学业事业亲情友情甚至人生都当幻影 这样就可以逃避一切了呢!
作者:
assess (真是糟糕的自己)
2019-01-22 13:40:00我觉得没有
作者: jidou (废人) 2019-01-22 14:50:00
你的发文都是这种风格,明天是换两句再来发吗?
作者: jjvh (官人) 2019-01-22 15:36:00
一切有为法指的是你感官所构成的世界,所以你要让爱情变成梦幻泡影,就是戳瞎自己眼睛,把耳朵弄聋,切除鼻舌,破坏皮肤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9-01-22 16:45:00
你陷入断灭空了施主
作者:
mgkmrmgi ("M&M'S")
2019-01-22 20:37:00端看施主如何诠释了,梦幻泡影、露、电都是绚烂而瞬逝的,可见无法拥有和执著,然其存在的那一瞬美好却是真实,当下即为永恒
作者: shiaowei 2019-01-22 22:52:00
本来就是啊,跟永恒比起来,人生的一切本来就像泡沫一样短暂啊…所以放下“我执”
作者:
opalo7 (opalfeir)
2019-01-23 17:42:00如果你真的能将情爱观做是梦幻泡影,那就不会在这里问这问题了,而且在这样的境界里,不会疑惑是否有道理,因为对于道理的有无,会成为无有分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