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前同事,也是一样去越南找朋友
当天睡朋友家,由于房间不够,朋友的爸
就叫我同事和16岁的女儿睡同一间房
想当然尔,就.........据同事说法是被骑了
但16岁越南女生,实在是漂亮,所以
也就当下约定一定娶,因为对方只有16
所以大使馆那边不给过,一定要等到18
,然后我同事就傻傻的每月寄6000元过去
在乡下的越南,
6000台币可让一家5口过上3个月生活
我同事也就这么付出两年,结果,去大使馆办
大使馆说要排队,前面有五千多对等审核
又多等了快8个多月,其间,生活费照付,
往来越南的机票,礼品,一样没少过
最后,要接过来时, 女方说,这个女儿和人跑了....
我的同事从此咒骂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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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现在观宏专案不是开放越南来台旅游吗?
你若真的想娶,先用旅游名义让她过来,在人生地不熟
下,一定是全听你的,在台湾把她吃掉,
也比较不会有仙人跳的问题,也告不了你
若你觉得满意,好好的对人家,
只要你给的起她要的,基本上不会跑,
如果跑了,那,就跑了啊,你就当仁至义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