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thael (Freddie)
2018-11-21 03:20:37※ [本文转录自 sex 看板 #1Rz5pRk_ ]
作者: ludi (春风十里不如你) 看板: sex
标题: [新闻] 每月8万嘿咻3次 OL被包养5年换来106个
时间: Wed Nov 21 03:13:26 2018
每月8万嘿咻3次 OL被包养5年换来106个相奸罪
出版时间:2018/11/21 00:00 apple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21/1469896/
台北一名王姓科技新贵2012年起包养一名林姓OL,2016年被妻发现怒告通奸,王男出庭坦
承每月汇1、2万元港币(约台币4-8万元)给林女,交换林女每月3次陪他上摩铁嘿咻,事
后获妻原谅撤告,林女则辩称没与王男发生性关系,汇钱只是朋友之间帮忙,但士林地院
不采信,认定林女5年来犯106个相奸罪,各处3月徒刑,合并应执行1年徒刑,可易科罚金
36万元。
判决指出,王男出庭时坦承,他2012年就透过网络结识代号“Vivi”、“娟”的林女,双
方协议成立“包养”关系,他每月固定汇1到2万元港币到林女开的香港汇丰银行户头,林
女再透过通讯软件“Kakaotalk”与他联络,只要他指定时间地点传讯如:“7:30永和探
索你ok吗?”林女就会依约前往与他发生性行为。
王男指出,他与林女发生性行为的频率大约每月3次,一年大约40次,5年来近200次,地
点则包括薇阁精品旅馆大直馆、探索汽车旅馆永和馆、延平馆、承德馆、北投丽禧温泉酒
店、依恋爱旅旅馆、淡水艾蔓精致旅馆、乌来璞石丽致温泉会馆、板桥悦喜商务饭店、百
丽旅店等处。
但林女全盘否认,辩称他与王男只是网络结识的普通朋友,认识之初王男说与伴侣分居,
她也没追问对方是否已婚,直到王妻打电话给她扬言提告,她才知道王男已婚,且他们平
常出游都是单纯见面吃饭,没有发生性行为。
不过王妻提告后,林女的男友曾在2017年1月打电话怒骂林女:“…怎么可以脸皮厚成这
样子?妳有没有偷吃?有没有对不起我?…妳们的对价关系,就是妳陪他打炮,他给妳钱
…今天妳不给他X,他会给妳钱?…?妳当妳是什么?仙女喔?”林女承认与王男上床。
对此,林女辩称,她当时承认与王男嘿咻,是因为当时她被男友打了好几个耳光,才在男
友暴力威胁下被迫承认。
但法官审酌,林女与王男奸情曝光后,曾传讯给要求分手的王男“麻烦别一直欺负我,自
从你说你老婆发现,我就一直让一直退,别让我觉得你不想负责任”、“不然就是你给我
一笔钱,往后我做点什么”,法官再考量双方若只是普通朋友,王男不可能每月固定汇钱
给林女,因此不采信林女辩词,认定两人之间确实是“包养”关系。
法官查询王男消费记录,认定两人5年来共发生106次性关系,审酌林女学历仅高中毕业,
在私人企业当过行政人员,目前从事汽车销售工作,与爸妈、女儿同住,犯行漠视社会伦
常,严重破坏他人家庭生活和谐,犯后矢口狡辩又未曾取得对方谅解,因此依106个相奸
罪合并判她应执行1年徒刑,可易科罚金36万元。可上诉。(李奕纬/台北报导)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11-21 09:18:00他是真的没搞懂~
楼上是不是根本没搞懂一般诉求通奸除罪化是怎么回事啊
作者: Ariettina (Ari) 2018-11-21 08:58:00
活该啊..谁叫他要当有妇之夫的性玩具 一个巴掌拍不响通奸罪真的除了才天下大乱,这种恶心的案例只会更多未看先猜等等有人说为什么只指责女方。
楼主:
Hathael (Freddie)
2017-11-21 03:20:00借转男女
作者: boris36 2017-11-21 03:20:00
哪时候通奸才能除罪化啊!明明对感情不忠的是丈夫,结果罚的都是第三者,唉!
作者:
GuoJia (想去玩)
2018-11-21 03:32:00男方每月4万3砲,女方有男友,嗯
作者:
L1ON (Fake)
2018-11-21 05:50:00嫖妓等于通奸 呵呵女森有男友也还好阿 不就是买卖,卖身不卖心
作者:
ssabjm 2018-11-21 07:07:004~8万每月3次还挺贵的
作者: Kyo5566 (呕呕呕呕呕) 2018-11-21 10:06:00
通奸罪废了 怎么让元配报复小三/王 万万不可
作者: Ariettina (Ari) 2018-11-21 10:37:00
嗯..我的确是搞不懂脑残觉青的思想啦 嘻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11-21 10:38:00楼上你就真的不知道通奸除罪化的意义是啥啊 XDDD光是看你上面的回文就知道你根本搞错定义
嘘楼楼上 搞不清楚状况 多的是骗对方未婚搞上床被抓后
作者: simpson5487 (佑) 2018-11-21 12:11:00
200
作者:
miss80423 (é‡‹è¿¦ç£¨ä½ )
2018-11-21 12:13:00有钱真好
作者: z0929197823 (16871) 2018-11-21 12:39:00
78标题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8-11-21 12:42:00别除罪比较好,但不应该是告诉乃论,两个都要吃屎才对
作者: burger13784 2018-11-21 12:43:00
通奸有罪真的很没逻辑
作者: qwe875416 (karkand) 2018-11-21 12:46:00
为啥他男友可以打他?又不是老婆
作者: enock11 (enock11) 2018-11-21 12:46:00
真贵的炮 一分钱 一分货吗?
作者:
bonbbon (邦邦)
2018-11-21 13:09:003个月乘106等于1年,给法官按个赞
作者:
bbbing (无)
2018-11-21 13:31:00八万三次
作者:
aaagun (A枪大叔)
2018-11-21 13:50:00去探索有办忠诚卡吗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8-11-21 17:05:00不好意思这边法盲纯提问,如果小三不知道对方已婚才跟人夫交往,之后事发可以 对方诈欺吗?*告
作者: keceyouw (鸡萌) 2018-11-21 17:48:00
叶配汽车旅馆
作者:
joy024 (逆水千帆)
2018-11-21 18:26:00有 过人格权侵害的前例不知道为啥跑出空格Q Q台湾高等法院96年度再易字第74号判决可以参考这个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8-11-21 18:56:00哦哦,谢谢joy024大
作者:
DATION (昊仔)
2018-11-22 16:07:0010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