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先说明,每个人观点不同,希望大家理性讨论,不要只会一昧的漫骂。
我算是比较崇尚西方观念的男性,我觉得即使是爱情,也需要理性看待。先不谈原文的内容,毕竟我只是借他的标题一用。
只不过对于标题我有小小的意见,不该说是‘抢’,而是‘追求’,感情上没有所谓的抢,因为双方都是属于自己的个体,而非对方既有的财产,每个人都有自行决定的权力,这点就算是是至亲也必须要尊重。
回到正题,可不可以去追求,还没有步入婚姻的非单身男女?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今天在感情的事情上没有所谓的‘绝对’;天长地久、永恒不变的感清犹如童话故事,但现实真是如此吗?
扣除掉外在因素,感情上无疾而终,甚至不欢而散的故事不剩枚举。
感情这种东西,是如此的多变,也因此,我们不应该把‘伴侣陪在身边’这件事情视为理所当然;也不该认为其中一方选择‘不再爱下去’的就是对自己不忠贞。
感情这种东西是互相的,是需要磨和的,我不认为有第三方出现,一定是因为其中一方不珍惜,但我能说的是,往往在第三方出现之前,两个人之间或许就已经有一些‘不适合’的征兆出现了,而第三方的出现只是让这些‘原先就有’的问题浮上台面而已。
有许多人会说,既然认为彼此不适合,为何不先分手呢?我认为这个问题牵涉到很多因素,但以一句简单的话来说明,就是‘沟通不良’。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沟通不良的问题也是如此,从一些平时的小事开始,到不理性的吵架,一路演变到最后,就连‘分手’都处理的粗糙不堪。
不想伤人、拉不下面子、找不到适当的时间点、深怕与对方吵架、担心分手暴力;许多原因其实就是‘不知道要怎么与对方提分手’罢了。
台湾民风保守,感情的事情,许多人往往只能透过不断的跌跌撞撞让自己成长;也因此,不论男女,在处理感情的方式往往不够成熟,又或者不知所措。
说了许多,其实也就是希望每个人都能理解,感情没有绝对,也没有一定的对错,一些拙见,与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