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代po
今天我要分享一个梦来劝世,先说都是作梦梦到的。
先打个前言,
2016年的时候我跟前男友去澳洲打工度假,
但因为家中亲人过世所以不得已先回台湾,
前男友则在澳洲继续打拼他想要的澳洲永久居留证。
我跟他从2016年9月开始澳洲与台湾的远距离恋爱,
2017年1月男方有回台湾,2月又回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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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我们刚分开时还很甜蜜,但3月他在澳洲换了工作后就比较少讲电话了,他说他工作很忙、很累,所以想把时间拿去休息,我想虽然时差不大但还是让他多多休息,就没有很在意。
4月的时候我在台湾也开始工作了,是韩国代购相关的工作,所以常常需要飞韩国,我们讲电话的时间就更少了。
就在4月24日我们两个生日那天,我因为隔天马上就要去韩国连线代购,所以我们草草对彼此讲完生日快乐后就挂电话了。
但那天之后,男方从此音讯全无,消失在我的人间了。
连续三天,不管我打电话、打LINE还是打国际电话,男方完全不接听也不回应,那时候我很害怕发生什么事情,但又担心是我自己小题大作,于是就先请在澳洲的朋友帮我找他的人,并决定一个礼拜后还是没找到人就报警。
结果就在他消失了快十天以上,我已经在脸书社团请人帮我贴协寻的文章跟准备报警之时,有位自称男方同学的人跑来联络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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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这位男同学也消失了,然而前男友依旧没有联系我。
而后又过了三天,我实在想不到任何办法,情急之下就去联络了男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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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就是男方姐姐也连系不上他,她也很无奈。
而我也只能每天传LINE问前男友:“还好吗?”、“很累吗?”、“很忙吗?”
就在失踪一个月后,2017年5月29日前男友突然出现了,直接丢了分手讯息后封锁我,就算是单方面跟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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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一阵子,因为我准备要整理家人遗物,而大楼地下室的储藏室也被大楼委员会勒令清空。
但当初前男友去澳洲时把东西都先放在我家的地下室,所以前男友的东西连同家人的遗物一起都被清掉了。
之后又隔了几周,前男友的妈妈打来跟我要前男友的东西,我已明确的告知她都已经清光了。
她不但不相信还扬言要告我侵占物品,而我因工作越来越忙碌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今年的三月,我跟新室友把家里又大扫除了一遍,因为过世的亲人有点屯物症,所以很多东西我们都稍微看过就丢掉了,之后前男友的妈妈在四月的时候亲自跑来我家,要跟我拿她儿子的东西,但经历过两次彻底的大扫除,我跟室友都很确定她儿子的那些东西都不在我们家了,不管是地下室还是楼上房间里。
对方妈妈因为拿不回儿子的东西,便对着我破口大骂,当时室友跟警卫都在场,也有帮我作证前男友的东西已经被清空了,对方妈妈还是不相信,一口咬定是我私藏起来并又提一次要告我侵占。
其中对方有一台笔电当初放在我家的时候就已经坏了,有向对方提出拿我的笔电直接给对方当作偿还,但对方不要,坚持要我还她那台坏掉的笔电,我当下真的觉得很烦,所以就没多说什么,等对方妈妈骂完一串她就自己离开了。
到这边是事件一,再来是事件二。
时间点回到2018年的二月,有朋友传了前男友跟他现任女友的照片给我,因为我很生气,所以就在FACEBOOK上说了前男友的新女友长得像陈为民、戽斗星球、小三(注)之类的,结果就被前男友的女友告毁谤了……
检调开庭那天(六月中),我以为本人会从澳洲回来亲自开庭,结果是对方姊姊代理。
开庭间,检察官直接询问对方若要合解的话条件是什么,对方说需要调解金跟FACEBOOK公开道歉,之后检察官向我确定是否可以接受后便开始检视笔录。
检视笔录的途中,检察官说了:“你妹妹被说像戽斗星球应该会觉得开心吧?因为很可爱啊!陈为民也不算骂人吧?陈为民是网络上的名人,你妹妹要感到开心才对。”
对方:“我妹妹很在意别人说他的外表,检察官我觉得她(指着我)一点和解的意愿都没有。”
我什么话都还没说就先被打断了,检察官本来还要询问我关于小三的部分也被打断,于是检察官也有点懒得办的样子,就请我们直接上调解委员会,自己私底下解决。
事情就继续延宕到了七月底,然而对方依旧不是本人出现,是姐姐做为代理人前来。
调解委员会一开始就直接谈和解金的部分,对方一口咬定妹妹身心受创严重需要六万块,并要在三个月内给完。
然而我只是个普通的服务业,一个月薪水就那样,还要多负担这六万根本没有办法,存款并不是拿不出来,而是我有准备要去日本打工度假了,那笔钱动不得……我便向对方求情,询问是否可以减半或是减少和解金,但提告方依旧踩定和解金就是要六万块。
这时候调解委员会的人直接询问姐姐:“您要不要先去问你妹妹的意愿,合解金减至三万的话可以接受吗?”
姊姊回了几句话就去讲电话了,这时我问了我同行的友人:“六万块的话,我是不是上诉请律师比较快?”
友人给了我肯定的答案,但卡到我要去日本打工度假的意愿,一年内绝对无法解决这场官司,所以朋友不建议我选择这个方法。
这中间来来回回,又是求情又是争执,我真的很累了,加上自从唯一的亲人过世之后,我的精神状况就很不稳定﹐大部分时间都是有室友在照顾我跟靠药物控制,所以到后来我其实有点精神崩溃了,同行的友人看我的状况真的很差了,便直接帮我询问:“今天我先出三万,剩下来的三万分期付款可以吗?”
对方又跟妹妹确认过后,整件事情就照我朋友的提案算是尘埃落定了。
所以接下来的半年,我每个月都要偿还五千块给对方呢~
听说问候人家妈妈也只罚两万,我说人家长得像陈为民就是六万呢!
劝大家在网络上讲话真的要小心喔~
梦到这里就醒了呢!
谢谢大家拨时间看这么长的梦。
注:
为什么知道她是小三?因为在前男友传分手讯息给我之前,我其实就已经收到朋友传来他们两个人的亲密合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