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x600 (Dave)》之铭言:
: B希望A要同意婚后房产名字也给B挂名
: 至少万一离婚可以拿回一部份保障
: A可以理解B的诉求心情
: 但是以目前状况是总价1800万的房产
: 让A付出100万就可取得一半产权实在也很不合理
: (A问过身边10个亲友,8个都说不可能同意)
简单,你以为挂名就是50%/50%吗? 不是
挂名的时候可以设定比例,因此你可以按照支出金额设定持分比例
譬如女方总共只出100万,那就设定持分1/18的产权
如果女方想要占比更多,也可以先出100万,约定日后房贷要分多少
: 但也可能婚后反悔,一切装死交给A去扛
: 基于以上,有没有什么建议
: 可以从婚前合约上规划?
: 可兼顾双方的权益,消除双方的不安?
: 不知有没有版友有类似的经验可分享?谢谢
法律上有完全公平的做法
问题是,大部分女生要的保障就是给我钱或是给我很多钱
我不认为你提上面的持分方式女方会同意,还会很多人说你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