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ueji (rueji)
2018-07-11 23:44:18你喜欢的人又刚好喜欢你,其实还没有特别神奇,
有一种更神奇的情况是,你喜欢的人又刚好喜欢你,但是你们或你,知道你们不适合。
(是的,有时候彼此喜欢这件事,只有其中一方知道。这种情况,其实更有故事性。)
也许一方颠沛流离,难以谈情,也许一方耀眼迷人,但脾气倔硬,
也许生活习惯和金钱观念天差地远,也许彼此的缺陷正是对方难以包容之处
而双方都过了奋不顾身的年纪。
所以你们,(或你)
选择了不踏出那特别的一步,
这是你们最后的温柔。(或你)
让红玫瑰还是朱砂痣,
只待有一天,
当明月光已经成为白饭粒的时候,
你们看见彼此,还能说一声,
噢,原来你也在这里。
※ 引述《loveshermes (尹恩)》之铭言:
: 昨天在某论坛看到一篇文章
: 这个观点似乎很有道理
: 原文:
: https://www.dcard.tw/f/relationship/p/227321011?ref=ios
: 大概的意思是说
: 面对追求者,只要对那个追求者不是讨厌
: 也许就可以尝试交往看看,也许会有不同的优点与发展,也许是一段缘分的可能
: 不晓得版上的各位是如何看待这样的观点
: 还是一定要双方都很喜欢才愿意交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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