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yhomgon (CPer)》之铭言:
: 有些人应该会遇到这样的处境
: 不管什么原因
: 导致自己很不甘心 或愤怒的心态
: 常常听到人家说
: 把这些转换成功 变更强 更好 的动力
: 未来变更有实力 等等的
: 就是最好的报复
单看到最后的“报复”就能由此可见,一天到晚“听到人家说”这种事蛮危险的,容易误
以为就是普遍可行的心态、行动
但真的是这样吗?
一开始其实想嘘这篇文的男女点在哪,不过既然大家会自动转换成“分手”那就针对分手
来讨论好了。
看到有推文写“被甩”“被分手”,基本上都写出这样了,有愤怒、不甘心是必然的啊!
因为你就把自己当受害者,是在被动接受分开的事实。好!但请问,到底是谁决定、谁造
成你当受害者的?
只有自己。
感情,肯定是两方都愿意,当有一方决定退出,那么亲密关系就不成立。
照理说,两方各自分开应该是平等状态,但为什么会引发后续很多痛苦,除了割舍的疼痛
之外,就是关系中还出现了加害者和受害者。
但真的有所谓的加害者、受害者吗?
除非两人拿刀互砍,相爱相杀吧,或真的是出现法律定义的加害者。要不然其他情况,多
半我觉得都是自己决定跳进去扮演的而已啊。
你说他脚踏两条船欺骗感情,当然是“加害者”,因为他“伤害”我对他的信任。可以啊
!但你为什么一定要当“受害者”?
我的想法是,如果对方真的是伤害信任、欺骗感情的烂人,能够分手很好啊很开心啊,摆
脱一段孽缘、一个不适合的人,从此我能重新开始走向幸福。
所以要报复什么?既没有愤怒也没有不甘心,他决定这样践踏信任,那后果他自己要承担
,也就这样而已。
你想要成功、更强、更好、更有实力,到底干任何人屁事?
你觉得只要你变强他就心痛就后悔?呵!这就是为何多数会失败,因为多半早把你当陌生
人。万一真的回头追只是因为如今场上出现一个新的、很强的人,他被这样一个“新”的
你吸引,所以这说真的不叫“回头”,就当作展开一段新关系还比较正确,只是人是同一
个。
: 只是,真的许多人有把不甘心转成进步动力?
: 成功的 是少数还多数
我想...唯有“为了自己”想要成功而产生的动力,才会是成功案例的,至于多或少,成
功
者一向是少数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