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格吃零食”这句话太过了
容易让人受伤,不好
应该改成“不适合吃零食”比较和缓
原Po 男友176CM,61KG,太瘦了
也不适合拿来作对比
应该找标准值或中位数的身材对照
才有意义
另外,原Po 161CM,52KG,体脂22-23%
尚不算胖,但也无法说瘦
姑且称之为“准胖”好了
※ 引述《thebaies》之铭言:
: 前晚想吃pocky,但稍早不小心让男友看到我的体重了,因此他说“我觉得妳不应该吃零
: 食,你知道我几公斤吗?”
: 我们俩都是对分一小盒,不会一个人独自吃完
: 我承认他认识我时我48kg,现在52了
: 但我维持52公斤已有8年左右......
: 觉得很难过,我们交往9年,在一起后我就维持这样的体重了,今天他拿他的体重是要表
: 达他觉得我体重不轻吧?
: 我和他表达我的感受,他却说他那样说没有嫌我重,只是觉得我没有资格吃零食,我说我
: 不瘦但也没有到很胖吧?是他自己瘦怎么可以拿他的体重来说我的很接近他的体重?
: 我现在161cm,52kg,体脂肪22~23%
: 他176cm,61公斤
: 我是来讨拍的,目前我们已经一整天没有说话,看来明天要去报名健身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