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这篇虚女方的大多有个共同问题是无法理解各种金钱关系背后的意义
所以决定来整理一下
1、女方背景
老爸亡故,留下约+500万现金和-600万房贷
简单推算
约22岁开始读研究所到27谈结婚这期间缴的房贷=4万(月)x12x5+360万=600万
房子市值-100万=老爸的遗产
所以说最后老爸的遗产进了谁口袋?
答案是通通给了重残弟(名字登记在弟弟名下)
所以认真说起来女方家还真不算钱坑,只是没分到家产而已
至于如果有人要说凭什么重残弟全拿,重残可能还是可以卖饼干啊
我只能说每个人决定不一样,换作是我我也愿意不争产当送弟弟一份礼物让他得以善终
2、女方出国资金
女方当年先用了那500万资金出国读书,回国后开始还款
而还的款项被原生家庭拿去缴房贷
这里就很多人开始起乩了
女方缴的钱拿去还房贷无误
但对女方而言那是还学贷!!
某些人跳针帮还房贷还登记弟名下是愚孝blahblah真的很烦
再说一次,女方是在还自己的学贷,不是帮家里背房贷然后登记给弟弟血本无归
这差很多!
3、结婚part 1
女方月入不知道多少,合理推断>7万,以7万计(若觉得不合理可提出讨论)
婚后每月给家里三万,h男不满
这part应该没什么好说的
剩4万给两人小家庭不够用h男到底是月入多低如此没安全感?!
4、h男公审后的新方案
聘金26万+婚后不要给那么多钱(or不给钱)
这是最被战的一点
我回文时有举例
假设女方月入7万,婚后不给三万改给1.5万
另外1.5万当作还h男26万聘金,一年半就还完了
还款期间还每个月提供4万家用
一定有人要战1.5万明明是家用一部分凭什么算做还钱
我说啊,h男不可能没享受到那1.5万带来的生活品质的提升,为何不能算作还钱?
又,如果1.5万对h男毫无益处,为什么要阻止女方把1.5万投回原生家庭?!
在这个part月入多少,婚后原生家用到底多少并不明确
但我认为依现有资讯推估
26万完完全全不能算作‘帮女方还贷款’,只能算做应急
某人一直跳针这个也很烦
结论:h男就是把婚后的a女视为个人资产自然怎么算都亏钱
另外对于一堆人说a女是钱坑
我也想讨论一下
一般来说一个人都会有双亲要养
a女走了一个爸爸多了一个弟弟也不过打平而已
当然重残花费很高,但a女好歹收入也算不错,哥妈都公务员
这样就算钱坑??现在街上有多少人父母一方罹癌的就不多说了
说a女钱坑千万不要碰的,我只觉得好羡慕你们生活如此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