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学理的东西
但是多重伴侣这种东西应该不用讲得那么复杂
人本来就有很多需求,比方说陪伴、安全感、经济、性欲等等
单一伴侣的状况,人们往往希望能在对方身上得到各种满足
但是每个人对每一种需求的渴望程度又不同
比方说我们常常看到本板或是各大男女相关板面有人说
"他什么都好,可是就是不太主动碰我"
这就是说,一方大部份的需求都被满足了,除了性欲"
那这种情形下
有的人忍耐
有的人果断杀出
也有人,有着不一样的安排
就是在某些前题下,比方说妳的性需求可以去找人满足,但是不能发展其他的关系
就形成了所谓的多重伴侣吧
其实这样也许还说不上多重伴侣,大概只能说是开放关系,或是比较开放的关系
有人说爱有独占性,那也没错
但是独占性好像也不是不能网开一面
比方说,我对你的心有独占性
但是我性冷感,你食量大,在安全不变心的前题下放你出门吃吃草
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爱有独占性的同时,不也有包容与牺牲? 或是看对方高兴自己也开心?
个人是不觉得一定就是要斜眼看这种关系
有的人可以在单一伴侣的关系中得到全然的满足
也许没办法知道其他人的苦
不过前题应该还是得建立在互相了解跟坦诚的基础上
外遇或是欺骗,不应该用多重伴侣或是开放性关系来护航
你开放人家没有开放 = =
说实在的
连性别这种写在DNA里的东西都可以自己决定光谱了
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让人自己决定伴侣范围的多寡
法律上的界定当然难度比单一伴侣高出很多
但是这不该是成为阻碍的理由,不是吗?
很多人在很多运动中会说,"没有伤害别人,为什么不行?"
同样地逻辑,在彼此坦诚的前题下,多重伴侣跟开放关系,为什么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