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铭言:
: 最近我买房了,是父母帮我付头期,剩下自己贷款一个月将近5万。
: 对我来说,这样还负担得起,只是可能近期没办法有其他多余的消费,男友说不舍我这么
: 辛苦,也想帮我负担,反正以后结婚也是要一起住的。
: 我不愿意,毕竟我觉得这种钱还是要分清楚,就算是结婚后我也希望都是我自己付完。
: 今天就为了到底要不要给他负担一部分而争执不下。
: 他觉得既然以后他也要住的就一定也要负担一些,而且他看他的哥哥姊姊都是结婚前就跟
: 另一半一起存钱计画,他也觉得人生就是要这样。
: 但我们家一直以来给我的观念是比较独立一点,也造就我很讨厌欠别人的感觉,平常绝对
: 拒绝被请客,一定各付各或者甚至我想付多一点。
: 今天房子的名字是我的,让他负担一部分的话就是有种欠他的感觉。今天又不是说我没办
: 法负担,身为长女的我也不习惯这种依赖关系。尤其扯到金钱这种事更要分清楚。
: 我男友是希望之后共同负担后房子登记共同拥有,但今天我爸妈愿意帮我付头期款是买给
: 我的,他们也表明不愿意让别人一起付这个贷款,就算结婚了也要分清楚这房子就是我的
: 资产。
: 因此我拒绝男友的合伙论,他就觉得这样没有共同为未来努力的感觉。而且今天为了头期
: 款而拒绝登记共同拥有更是一种“有钱人”的姿态!= =+
: 一直跳针说有钱人才会这样分清楚,一般人根本不会在意这种事,而是会一起分担。甚至
: 爆气说如果都我买的话他以后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当初也有付一部分的头期,但最
: 后登记在姊姊名下。所以谁付头期跟登记归谁一点关系都没有。
: 我不知道我的观念哪里出错了,我只是想金钱独立点而已,想请乡民指点迷津......
就法律观点来说,你的做法是对的。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未来离婚他无法主张夫妻财产差额分配。
另一方面,如果让他一起付贷款,之后大概会吵房子他也有份。
至于头期款都没付就想共同登记,叫做空手套白狼,
而且移转持份又有赠与税的问题(他可能也拿不出金流来作成表面上看起来是买卖)。
这年头谁敢肯定不会离婚?
还是分干净一点,要散的时候比较不会有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