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结婚的理由

楼主: WeiweiM (亮亮)   2018-03-16 21:25:33
朋友无ptt帐号 代PO
朋友目前27,男友35
两个人交往一年多,
当初他们在一起前男方有说如果有稳定的对象,
之后就会买房子一起住,
然后对于生小孩这件事就是还不清楚,
不知道要不要有,
而朋友也是这种态度,但偏向想要小孩。
朋友和男友处的很好,有很多共同兴趣,
也会一起学语言或进行一些休闲活动,运动等等。
男方个性比较随和,基本上都会让我朋友,
所以在一起一年多几乎没吵过架,
让彼此都觉得是很合的对象。
但这几天男方跟朋友说他其实是没有打算要结婚的,
因为他不打算要有小孩,
而他觉得结婚就是为了要有小孩,
既然没有要有小孩那就没必要结婚,婚姻也无法保证什么
他买了房子两个人开开心心住在一起就好了。
男方的收入跟经济状况稳定,爸妈退休都定居国外了,
基本上已经不管他要不要结婚生小孩而且他也不是独子,
但朋友觉得不结婚就没有一个保障,没有一个家庭的感觉,
现在她觉得没办法达成共识,可能会没有未来,
但因为很合得来觉得分手好像也很可惜,
想问问应该怎么办?
作者: final007 (紫水晶)   2018-03-16 21:28:00
问题点已经不是婚姻,而是一个想要小孩一个不想要耶
作者: darkelecy (乖)   2018-03-16 21:32:00
根本没共识还说很合得来?
作者: net (贪狼)   2018-03-16 21:34:00
没有共识只能分
作者: tita123 (tita)   2018-03-16 21:35:00
还好女生27岁 两人没共识还有时间找下一个
作者: panda80911   2018-03-16 21:40:00
盲点很明显吧。结婚是为了要有小孩,所以不生的话就不用结婚?你说他是为了以后方便,没有结婚不用负法律责任,这样我就相信啦。
作者: kosuzu (No bear No life)   2018-03-16 21:51:00
想要小孩就分手
作者: vikkibai (vikkibai)   2018-03-16 21:57:00
不结婚也不生,那至少可以结婚吧?不结婚那他大概很有自信你爱他比较多。说真的,没有共识等于不合。
作者: jidou (废人)   2018-03-16 22:08:00
想要小孩的先想一想,小孩麻烦,怕小孩就不婚,这我也不能接受,避孕方法多,应该本来就怕婚,而且找个要小孩的,比这个不婚的快
作者: colorfulsky (你好我好大家好)   2018-03-16 22:35:00
什么保障?顶多就是手术同意书可以签,离婚后婚后或对方死后财产有得拿而已,结婚保障得了什么?@@
作者: Norip ( )   2018-03-16 22:43:00
那妳问他,不要小孩就不需要结婚,那既然不要小孩也不用上床,看他怎么说?
作者: asdf6630 (asdf6630)   2018-03-16 22:49:00
黑人问号,不要小孩还是可以结婚啊,只有配偶栏上面有别人才不能XD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爱✡小南C~♥)   2018-03-16 23:16:00
分手吧 如果女方有一定要婚姻的话,而且当初跟现在想法不一样,很可能只是不想跟妳结而已
作者: tsuku ( )   2018-03-16 23:18:00
不知道 我只知道如果当初我爸跟我妈说他不想要小孩的话我妈一定不会再理他 因为这是我妈人生重大规划(要小孩)
作者: ru719 (啾吉姐)   2018-03-16 23:33:00
感觉是还没有遇到想结婚的对象
作者: mist0529 (三途)   2018-03-16 23:44:00
想要的东西有这么大大落差只能分了
作者: aizawafff (没有ID)   2018-03-16 23:51:00
不要小孩还是可以结婚啊。不过这对男女对婚姻生子有极大对比,算合不来了。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8-03-16 23:56:00
没共识当然分手
作者: jauyuu (啾)   2018-03-17 00:28:00
对未来没共识比平常相处会吵架还惨到值得分吧
作者: sibrocho   2018-03-17 00:28:00
女方对结婚制度有过于浪漫的想像 只要在一起快乐就好 法律身分有无应该没严重到需分手
作者: jauyuu (啾)   2018-03-17 00:34:00
结婚本来就比只做男女朋友较有保障如果爱到觉得可以不结也不后悔,就继续在一起吧但不要欺骗自己的内心,尊重对方选择外,也要重视自己的感受,决定了就成熟接受分手的难过或不婚的未来
作者: innightmare (teleny)   2018-03-17 01:18:00
什么保障?当然就是有权利身分可以告妨碍家庭啊,某些人把结婚想得太简单了吧
作者: carriedoll (乔丽)   2018-03-17 02:00:00
若两人交往的目的只是交往 可以继续
作者: kmaster (救球是一门艺术)   2018-03-17 02:38:00
没吵过架更是好笑,这问题才是大女生想结就要果断分手,这种不愿意给承诺的人通常只爱自己。不要被这种男生耽误了,我身边有惨痛案例
作者: popochocho   2018-03-17 02:52:00
正解:不想和妳结
作者: markliao (Mark)   2018-03-17 02:55:00
妳朋友被骗了。生小孩与结婚在法律上与现实面都无绝对关系。很多人结了也一辈子不想生,很多人生了也不想结生小孩的目的很多。但结婚目的只有一个,想只跟这人生活与相爱。所以不结婚基本上就是保留了与他人相爱与生活的可能与机会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8-03-17 03:00:00
同意楼上
作者: Lari (Lari)   2018-03-17 03:02:00
推 既然不要小孩那不要上床!
作者: Erich (Erich)   2018-03-17 03:31:00
笑死,不要小孩就不要上床,你每次做爱的目的都是繁殖吗?
作者: yz122534 (yz)   2018-03-17 03:49:00
谁说结婚一定是为了小孩 那同性恋干嘛要争取结婚的权力
作者: vuvutiffany (女孩)   2018-03-17 03:49:00
其实不是不想结,是不想跟你结
作者: yz122534 (yz)   2018-03-17 03:50:00
结婚是一种法律的保障
作者: Erich (Erich)   2018-03-17 03:55:00
“不结婚基本上就是保留了与他人相爱与生活的可能与机会”结婚后要重新获得这种可能性,也只是比起未婚麻烦、要多付点代价而已。不婚的理由很多且因人而异,比方不想被绑住,如你前面说的也有人是因为生长背景、父母等缘故对婚姻不信任甚至恐惧或单纯就只是讨厌婚家制度而已。不结婚也能在一起一辈子的人,我不敢说有多少,但难道他们都是因为骑在驴上却找不到马,才只好这样过完一生的吗?
作者: tinsiglun (蓝翊)   2018-03-17 07:41:00
重点是两个人没有共识
作者: yaokut ( )   2018-03-17 07:51:00
问题根本在于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那进入婚姻以后更容易为此吵架,先确认两个人对于生小孩这个歧见能否有人妥协吧!否则,结婚以后周遭人很容易有意无意的询问生育进度的 XDD 如果有共识想一辈子又想霸占对方而结婚,纵使不生育,也还蛮幸福的。
作者: hanamini (迷你花)   2018-03-17 07:54:00
认识很多结婚的顶客族,结婚目的不一定只是要生小孩吧
作者: bingobin (冰果冰!)   2018-03-17 08:52:00
男的没有想对妳负责。。
作者: kagamino (暱称不能吃)   2018-03-17 10:05:00
法律保障+1 例假如不结婚他劈腿外遇只能说此人道德不佳,但结婚外遇是可以告人拿赔偿的
作者: dominoY (dominoY)   2018-03-17 12:57:00
他是不想跟妳结,没有吵架应该是沟通都不是很深入吧
作者: blove (我渴)   2018-03-17 13:15:00
只要你朋友标准还正常,随便一个都会比现在这个更好
作者: afgxzuk (高嘎低嘎高)   2018-03-17 15:42:00
女方没办法自己买房?
作者: aEDIoWei (天天作梦)   2018-03-17 16:12:00
男方条件不错 父母旅居国外 没生孩子压力 经济稳定能买房 这条件 女方不要后面一堆人排队
作者: heavenheart (( ΦωΦ)   2018-03-17 16:47:00
太天真,听听比较年长一点的人怎么结婚,尤其是优质男和逼婚案例,然后自己想想看。真的全部都是沟通计画才发现自己遇到“对的人” ?我觉得最好的例子就是强尼戴普的感情史。
作者: soooooooo   2018-03-17 19:28:00
笑死 不生小孩不要上床这种屁话有人推
作者: SY082022 (没有暱称)   2018-03-17 22:35:00
停损,是重大观念问题了
作者: emmayday (艾比)   2018-03-18 02:12:00
结婚跟生小孩是两回事,这很清楚吧
作者: tooth (tooth)   2018-03-18 11:39:00
一跟你朋友分手,马上跟别人结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