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分手后的房租

楼主: yfeel38 (SheldonC)   2018-03-12 12:36:31
每一件事不外乎都是讲法、理、情,看好了~先讲法再讲理再讲情
讲"法",请问当初租屋契约承租人是写谁? 还是两个都写?
如果是写男方,走法的路线你就先趴了,你就认了吧。
如果是写女方,那你还在问三小?找房东退呀,顶多保证金没了认赔杀出
如果是两个人都写,请去google一下这状况怎处理,咱也不懂
讲"理"和"情",如果一个人知情知理,他自己就会算好钱拿给你了啦,就算当下没这么多
钱,也会慢慢还给你的~
如果是一个无情无理的人,你法又站不住脚,请问你问这有意义吗?
另外又关男女性别何事?
今天你买了一支超潮最新iphone送给对方,刷卡分了12期结果缴了6期分手了,你会拿
回来吗? 一般人应该不会吧? 因为是你"送"出的
换成租屋来看,你半年没住到没错,所以认为该拿回来剩下的钱~
但当初约签下去的时候,不也是你心甘情愿的吗? iphone你送出去的时候不也是
心甘情愿的吗?
不管是合租或合买,当初心甘情愿又没想到未来,然后再遇上没理没情的人
就认赔杀出吧,况且当事人都表示不用了,旁边的人在瞎搅乱什么?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3-12 12:40:00
我觉得哀凤跟租屋例子不同啊,租屋是两个人住,哀凤是送给对方,情理上来说不住了(还是对方造成的),要钱回来很合理
作者: air0909 (该走了由~~~)   2018-03-12 12:47:00
87
作者: a19920119m (小港普莉西亚)   2018-03-12 12:51:00
餽赠跟居住完全不能放在一起比吧
作者: irpkone (快乐休假)   2018-03-12 13:15:00
厉害 拿哀凤比房租,逻辑?
作者: YCC28 (人生 欢迎迷路)   2018-03-12 14:21:00
我是觉得自己心甘情愿送的东西 就不用拿了 也没资格拿
作者: innightmare (teleny)   2018-03-12 14:26:00
原文有提到当初女生先出钱男生说会还喔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没有鱼)   2018-03-12 17:02:00
拿赠与和租赁来比较是什么神逻辑
作者: tsvickammy (sandshrew)   2018-03-12 20:02:00
救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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