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建议的:
第一点:建立“夫妻家庭帐户”,并由夫妻所得照比例分配,男方2/3女方1/3,剩下的自
主,在婚姻信任基础点上彼此不干涉,但超过千元以上消费必须告知
第二点、第三点不变
第四点:女方因怀孕、照顾子女等原因而不愿继续工作时,男方需给付九成收入予女方
第五点:当女方不愿工作时,在女方怀孕至月子结束恢复正常生活前,女方不一定必须要
负担家管及照顾子女之责。但恢复正常生活后,则必须负责维持家中环境整洁、煮饭、衣
物洗涤…等“7~8成以上”家事责任及照护子女责任
第六点:婚后可不与双方父母同住
第七点:婚后不得甘涉另一半回去探望父母之行动,但必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