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肉体出轨比较糟糕。
精神出轨是很模糊的,有很多灰色地带。
肉体出轨是一种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故意。
以最严格的角度来说,对第三者产生好感就可以算是精神出轨。
我相信的是,同时爱着两个人的情况是确实会发生的,这就是人性的复杂。
是否追求了第三者,或是接受了第三者的感情,又或是偷偷的爱恋等等...太多空间能讨论
。
原则上来说,对第三者动心或是产生好感并不是故意,感觉本来就不是自由意志控制的。
肉体出轨则是绝对的,因为必然是两个(或以上)的人知道这件事发生过。
就算隐藏的很好没有被发现,却也仍然是基于自由意志下所做出的行为。
以上是我跟前任分开疗伤期想过的一些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