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先定规则
交往是一种口头契约 有一些世人普遍认知的不成文条款跟罚则
比方说劈腿就分手等等
但因为每个人不一样 所以判定的标准
或底线 或者罚则也要跟着改变
当然不是只有罚则 你也可以制定奖励规则 或者标准作业流程
比方说多久见一次这种小事 或者牙刷盖子要不要盖上
总之你们两个要成立你们两个人的立法院
制定两个人都可以接受的默认规则
不用一开始就全规定 碰到问题再来修法就好
这样两位要吵架 才会有依据跟法源当标准 后续处理也比较客观
而不是碰到问题时你主观认为应该是这样 她主观认为应该是那样
最后就分手了
讲给你参考
请以协商代替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