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男,
我和前任订下的规则是这样子,给你参考:
完全不阻止妳和其他异性出门,包含之前或之后认识的。
唯一的例外是
1.妳觉得他好像要追妳。
2.妳觉得你好像喜欢她。
这个限制同时也适用在我身上。
在这二种条件限制下,妳可以去和异性单独出门,
也不用事前报备,事后要不要说也可以。
不过我太高估自己,所以变成前任。
但是如果我还有新的机会,我还是按照这样子走,
毕竟人家也不能为了放弃自己的朋友。
※ 引述《richardchu (大叔)》之铭言:
: 如果甲男与乙女已正式交往,
: 乙女的好友丙男约乙女两人一
: 起看电影或看夜景。
: 如果妳是乙女,妳会:
: 1.不排除跟丙男看电影或夜景
: ,也不会先向甲男报备。
: 2.不排除跟丙男看电影或夜景
: ,会先向甲男报备。
: 3.告知丙男已有男友,并拒绝
: 邀约。
: 如果你是甲男,对于乙女之第
: 1种或第2种行为,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