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复制连结 直接用截图的
http://i.imgur.com/cRP801d.jpg
http://i.imgur.com/OIE5pG4.jpg
大意:
40岁男发现女友疑似交友劈腿
女生问题无误。
but,就是这个but,
男生居然在女生的包包里放追踪器
真的给他抓到之后还打了女生一巴掌
于是现在收传票等著上法院
一方面觉得气到打巴掌是人之常情
一方面又觉得,当情侣走到尽头,
错的人就算硬强求也没有用,
放追踪器还动手好像有点夸张
就事论事虽然女生有错在先,
但提告好像也无可厚非?
大家怎么看呢
提告这件事是男生的错还是女生吃人够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