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针对原po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问题
有时候看到问结婚好处
还是结婚没更好干嘛结婚
总觉得好现实
好像变成了交易
如果我没获得一些利益或者好处
那结婚干嘛?
结婚变成一种手段
有种对方如果未来出事
就舍弃掉的感觉
只有我这样觉得吗?
如果男生结婚不是娶老婆,是把自己嫁到女生家,你看会有几个男生愿意结婚入赘通常就表示不是那个既得利益者了,现今社会已经男女平权到一个程度,但是有几个男生会大声说我要入赘,我结婚不在乎获得好处通常说为什么这么现实的人,是因为他是既得利益者,获得好处是基本,只是多或少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宝宝)
2017-07-22 23:38:00平权的话就不存在什么“嫁入”或“入赘”了吧不过,结婚本来就是为了特定的好处或是权利才结婚的啊,否则两个真的相爱也确定绝对不会分开或是背叛对方的话不结婚也是无妨的。结婚之后,如果有一方背叛在外面有小三小王,有法律保障可以对他们求偿,这是婚姻赋予你的权利。结婚之后,如果你们有了小孩你没办法做职业妇女必须要在家当家庭主妇,你可以合理跟你老公要钱以支付家用、小孩花费,婚后的夫妻财产共有,这也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与好处。(婚前签署财产分别的除外)再者,在台湾你不是对方的老公/老婆在他的家人看来你一个男/女朋友其实就是一个外人;不是夫妻在对方需要做重大手术时也不能签署同意书;不是夫妻对方怀孕了想堕胎你没有资格说不行(在婚姻关系中是需要男生的同意签署的)…诸如此类的(虽然说最后一点对女生好像不是很算缺点?握草,回太多了((
纯粹好奇,楼上说的好处是必要的吗?是双方都能互惠的好处吗?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宝宝)
2017-07-23 01:27:00这些好处不是必要的啊,但那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你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至于互惠的话,以小三小王的举例来说,这权利是男女双方都有的,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降低婚姻中的双方外遇的意愿(不过也是有人觉得不要被发现就好…当然婚姻有权利自然也有义务,例如性行为就是义务(同时也是权利),婚后如果你拒绝或是无法进行性行为这也是能诉请离婚的(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之一)尤其像我这种觉得没有性不能生活的女子来说这真的很重要((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7-07-23 08:23:00更好不一定是指钱吧?
作者:
yaokut ( )
2017-07-23 08:44:00因为为何有好处决定结婚,出了事情就会舍弃对方?这逻辑??
有些权利对另一方而言是义务喔,这是一体两面的,如果对某方来说结婚带来的是不成比例的义务,自然不会想结婚
作者:
dobeqoo (问候)
2017-07-23 10:10:00过户房屋掌管薪水 被掠夺的太多 自然不想结
作者: xj65lm3 (J.L) 2017-07-23 12:49:00
同感,“结婚没有过更好干嘛结”这话在心里想想就算了,讲出来只是让人看低而已。
作者: Doralice 2017-07-24 09:21:00
反过来说,先认定对方跟你结婚没有好处却拿爱要求对方和你结婚不是更可耻会反对这句话的是肯定自己结婚会变更差还是会让对方过得更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