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堆人回说为什么不报警不告他
我不知道你们是对法律有错误认知
还是以为司法会主张正义还公道
这边分享朋友的亲身经验
1.
电脑有影片,女生必须要有证据才可以依法蒐男生的电脑或云端。
不然会因为隐私权的关系。总不可能随便有人说谁电脑里有裸照就搜索吧。
所以,
基本上女生不会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有偷拍自己,
-> 不能蒐男生电脑,没办法查是否有影片
->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2.
如果你真的很幸运的证明了对方握有影片的事实查到影片,
那么这是一个合意的拍照或录影。
除非你可以证明自己有拒绝、有不同意。
这种东西的直接证据是,
有"录音录影"记录下自己跟对方"说不同意"他拍裸照或影片。
可是通常也不会有这种证据,
->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3.
如果你又很幸运的刚好有录音录影证明自己有拒绝被拍摄影片,
但是这是一个合意性行为。
就算影片里面有表现出不愿意也不表示不同意,
目前法律上还是以"积极拒绝"来当做拒绝,
意思就是anything means yes, only you say "no" means no
也就是说除非影片里面有录到女生说"不要"但是男生并没有"停止"
不然这就不能算是拒绝或是反对的证据
->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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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基本上是保护不了被性侵者的。
只有两种被性侵者有可能握有一枪毙命的直接证据,
一是长期惯犯,有足够的时间策划蒐证准备好录音录影、
二是假性侵真诈财预谋录音录影嘴吧上大声说不要,
反正大部分男生都听不懂女生说不要
间接证据的部分就很看法官要不要采信要采信多少。
被偷拍者除非有"威胁"的证据(对话影片录音)或是"散播"的证据
只是持有的话是没有问题也不能去查的。
如果只是他传图片或影片给你或是拿给你看口头上叫你小心点,都不构成威胁。
威胁跟散播也都不是妨害性自主的罪。
在法律这么不友善的情况下,社会上也很不友善。
提告后要面对的是更加崩溃的人生,以及亲友的不谅解乃至社会的冷嘲热讽;
或是很多人想要求看那些影片照片,然后再咒骂一些下流的词汇。
经历过几年的崩溃奋战之后,换回无罪的结果,然后再被骂母猪只是要钱乱告。
请问你们以为提告之后对"被性侵者"或是"被偷拍者"来说有什么好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