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身分的合理化侵犯?

楼主: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3:25:11
你朋友的故事唤醒了我尘封已久的回忆,但我的脚色是那个可怕男子的女友......
我曾被他大声指责:“我会被告、被判刑都是你的错!因为你不给我,所以我才会找别人!”
那年我十六岁,我以未成年不能发生性行为为理由拒绝了对方,他当年二十五岁,在网络刚兴起的年代认识了国一女学生,在一个周末瞒着我带她去开房间。
然后女学生回家后告知父母,报警后调阅监视器,确定就是他本人。
他事后对我振振有词的说是你情我愿,觉得对方怎么能提告。我只能摇头觉得自己像个蠢蛋,初恋就以为能走一辈子。
台湾的法律真的很友善,判个三年多还可以假释,一年多就出狱了。
很多时候不只是“受害的一方”会“合理化”事情的发生,我在经历这件事情觉得“加害的一方”也在合理化整件事情。
至于他们当时是否你情我愿?
我不清楚,我不在现场。
但他最后诅咒我永远找不到像他那么好的人,还有把犯罪的动机都怪罪于我,这是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事情。
轻描淡写的写了这篇,还是想要告诉原po的朋友,事情已经发生了,日子还是要过的,就当上了一课吧!下次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多观察、保持警觉,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会尊重你,不会强迫你做你不想要的事情。
每一个愿意付出真心的人都值得拥有真正幸福。
祝福你的朋友
作者: katana89 (月月火水木金金)   2017-05-03 09:34:00
这种就一切都是they错的人渣废柴心理呀 不会改的
作者: SaChiA5566 (煞气ㄟ5566)   2017-05-02 13:38:00
以后别再鬼遮眼就好
楼主: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3:38:00
哈哈哈
作者: lovetoo (too)   2017-05-02 14:02:00
如果妳能找到像他这么好的人,我只能说妳眼光一点都没长进
作者: is2586537 (淺草吩)   2017-05-02 14:18:00
女生懂得保护自己真的蛮重要的 还好你提早看清他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5-02 14:38:00
这么好笑的事情妳没有录音写成回忆录真是可惜
楼主: nono1234 (未央)   2017-05-02 14:39:00
其实有写耶 在日记里面 只是太多日记 已经被我烧了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7-05-02 17:06:00
这真是奇葩,自己的问题去怪别人
作者: diess (影灵)   2017-05-02 17:31:00
女朋友不答应,要就乖乖自己来,要就分手找其他人在那屁因为不答应所以去劈腿还犯法,根本是白痴界的霸主
作者: u48652004 (寒流来了~)   2017-05-03 17:50:00
感谢过来人分享
作者: wutsubasa   2017-05-04 18:26:00
算妳那阵子卡到阴吧~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7-05-05 16:17:00
标准的人渣,谁会去跟小女孩你情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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