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想请问以男生的观点来看

楼主: teslarace (文以載道)   2017-04-27 12:39:11
※ 引述《sevensad (知名不俱)》之铭言:
: 他不再回我的讯息 但是一直反复看我寄给他的信(信件的读取回条显示)
: 反复读取的用意是什么呢?
请问你是用什么技术
追踪收信人的阅读行为呀?
你的信里有对他宣告你有使用这种技术吗?
你有给予该收信者选择是否同意让你追踪吗?
如果没有说明
这等于是没经过他人同意侧录他人私密行为捏
我觉得这还蛮侵犯隐私的耶
如果你真的喜欢他
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段呀?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2:43:00
=.=...你没收发过Email对吧 =.=...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7-04-27 12:53:00
也有疑问+1为何可以知道反复读取??不是只有第一次有回条吗?
作者: sevensad (知名不俱)   2017-04-27 12:57:00
信里有显示 我有使用读取回条 并且他也可以进入那个网站 看那个读取回条的使用 他也有打开过 知道我有使用是CHORMING的扩充功能 没有任何特别的技术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7-04-27 13:00:00
不要闪避问题啊!为啥可以反复传送读取讯息?
作者: sevensad (知名不俱)   2017-04-27 13:01:00
没有逃避问题 信件上会自动显示 就这样而已 没有特别技术或不正当手段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04:00
是啊,欧盟、英国所以违反个资法了吗?
作者: toshism (奇天烈)   2017-04-27 13:27:00
觉得你蛮无聊的...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28:00
那你这篇发来乱的?你那条线你自己都没有确切依据,哪来的妥不妥?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7-04-27 13:35:00
我觉得这篇没错呀 一直觉得很奇怪难道是电脑出问题
作者: zop (ㄞ肝ㄞ肝~一元二十罐~)   2017-04-27 13:36:00
对象问题
作者: cfk   2017-04-27 14:44:00
被你讲得好严重= =也太夸张还侧录咧……
作者: twolight (两两两两光)   2017-04-27 16:56:00
的确就是这样没错阿,想不到能多严重不代表没严重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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