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未婚-怀孕-条件

楼主: hkop123 (hkop1)   2017-04-10 11:07:09
都已经这个年代了.还谈什么保障?
买了房子登记在某方名下,保障了什么?
保障了生活品质?保障了永不分手?保障了夫妻同心?
这我不懂.
把问题好好的问清楚,到底女方要的是什么保障,严重到可以把小生命当成筹码来谈?这点是我最无法接受的.
要金钱保障,何必谈房呢?每月的房贷换算金额按月存入一半进女方户头这样也可啊.
要买房才有保障,那房子登记在小孩名下,也是个方式啊.
谈钱是最伤感情的,但既然开口了,就以最伤感情的方式谈下去吧.
作者: wj790418 (懒懒散散)   2017-04-10 11:27:00
推~~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04-10 11:39:00
保障了“某天不幸离异的话能实际取得的资源”,这才是原因
楼主: hkop123 (hkop1)   2017-04-10 11:42:00
所以这个不幸是谁造成的?根本不知道嘛.这要男方先保障什么?退100步说,就算真的日后不幸离异了,算单纯的金钱绝对比算有价物轻松多了.
作者: ispy03532003 (臭酸肥它)   2017-04-10 11:47:00
我只是说出那个女方妈妈的心里话,无他意
作者: hsshkisskiss (过去过不去)   2017-04-10 11:50:00
推 反正都要伤感情 就用最伤感情的方式谈
楼主: hkop123 (hkop1)   2017-04-10 11:51:00
i大,我也只是的将自己意见不足处补充而已.谢谢您的回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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