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有版上PO我和她事情了。
确实,她是我的前女友。
在事件一发生的时间,其实已经是快接近分手了,
为什么一直没给,是因为后来只有再见过一次面,
而那次身上又没有带钱,所以就没给。
然后最后一次的吵架,她说了一句,“你真的很小气"
触动我的神经,而大吵了一架后分手。
之后我就因为是我答应的,所以就用邮寄的方式给她。
事件二,我有问过我同事,他说,你如果已经给她了,
就适时的提醒她到三月就过期了,金额不多,二次约5千,
因为CARS我每次假日都预约不到,所以办了很久都还没有用完。
本质上,是不是让她用我都没有关系,只是不想便宜CARS。
话到这里,虽然有部分观念和她不同,但是也都还在可以
接受的范围,不过若是已分手了,说再多也没有用。
只是真的想,让修正我的作法及说法,不要再让人误会了。
※ 引述《koalais2 (水球常常漏接)》之铭言:
: 直接破题,有事请教网友,
: 无关女方的是非,只是单纯想了解,
: 这样子的行为是小气的行为吗?
: 事件一:
: 女方开车前往朋友处,结果破轮+被施吊,
: 请求出一半的费用,已答应,
: 但是因为后续极少碰面,钱一直没给,
: 被女方形容为小气。(注:之后邮寄现金了)
: 事件二:
: 有去办CARS的洗车卡(先不管风评),尚有2次
: 借给女方使用,因为到3月底就到期了(失效),
: 所以提醒女方如果用好后,就还给我让我去使用
: 女方说好,前一阵子又提醒她要去用,
: 结果被说我很小气,让她用会如何?
: 我说我可以让妳用啊,你只要告知就可以了,
: 这样也是小气吗?
: 想请教大家,这不是讨拍文,
: 只是想知道大家在这情况下,要怎么处理才
: 不会被说成小气,我承认我不够大方,
: 但是应该不到小气吧。
: 也作为日后交往的处理,虽然不一定要加分,
: 但至少也不能再被扣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