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ts (KAI)
2017-03-04 04:36:39※ 引述《juangpeiyi (给还没有遇见的你)》之铭言:
: 提要一下现况
: 我买了一间新房子跟女友一起住
: 房子是我的名字
: 现在女友的内公往生了
: 女友的父母兄嫂姊都要来借住
: 方便前往办后事,住到送走为止
: 请问一下这在台湾文化上会有什么影响呢
: 我该做一些挡煞防煞的处置吗?
: 我父母一定会很反感 所以我没说这件事
办丧事ㄧ般也要1-2周,住商旅ㄧ天1千也要1-2万/人,既然提出这问题就是想省钱,关键在你有没打算娶你女友,没打算娶又不想借,就用你爸妈出来挡,如果想娶,最好是借,如果想娶又不想借,那就得有更大的借口,例如要装潢,或者你家也要办事,因为不借以后ㄧ定会被拿出来讲,而且这个是永远洗不清,但如果现在不想娶,拒绝了,但未来不小心要娶,那只能祝福你了
我会出商旅的钱让他们去住。不过这种女生和这种家庭,我不会娶。有重孝在身还这样麻烦别人占人便宜,还没结婚就什么都当自己家,以后还得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3-04 09:23:00我就算想娶 看到这状况 大概就直接放生了
作者:
pully37 (小绵狼 大野羊)
2017-03-04 10:14:00不给住可以理解,但干嘛要出钱给对方住??有义务?
作者: Doralice 2017-03-04 10:23:00
一楼的作法是把自己当ATM吗? 比借住更烂吧
为啥要帮出商旅的钱 呵呵 包个白包表示心意就可以了
作者:
Necuta (Atucen)
2017-03-04 11:06:00真的不能借住也轮不到原原po出旅馆钱给女友一家人吧 太夸张了
作者: butterwalk (奶油走路) 2017-03-04 12:21:00
这篇中肯XD
作者:
k7t7v7 (老王)
2017-03-04 12:48:00阿公过世连住宿费都想省,这种家庭应该会养出姆斯
作者:
gr1031 (G.R.)
2017-03-04 13:58:00开得了这口 我也是佩服那张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