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虽然现在你会很难过啦!
但我想上天是疼你的
(才在结婚前让你知道ex的嘴脸,而不是婚后)
因为我最近也都跟女友稳定到开始讨论婚事
所以觉得你这篇心有戚戚焉
但最大的不同是,我的女友很坦她妈妈
这真的很重要!!!
作者:
reye (ç惜æ¯ä¸€å¤©)
2017-02-12 11:21:00原po动手查一下民法第1030条,这很重要,看仔细,看清楚
作者:
reye (ç惜æ¯ä¸€å¤©)
2017-02-12 10:51:00我男生,不认同你的第三点,继承不归于剩余财产分配再说那是你父母打拼来的,为何要给女生共同持有?
作者:
beebeebee (beebeebee)
2017-02-12 07:23:00唉!放不了就恭喜
作者:
tozz (tozz)
2017-02-12 08:40:00恭喜
作者:
linu3to (睡宝)
2017-02-12 08:54:00女友挺不挺很重要,对方是她的父母,很多事情不是你敢去跟对方父母讲就有用的,她不跟你站在同一条船上也是白搭……
作者:
KMOOO (蟑螂)
2017-02-12 15:06:00至少是甜美的负担 加油!!!
作者:
monicae (螽禽闲俗)
2017-02-13 08:52:00队友挺不挺很重要啊,我妈那时也一直想要拿聘金,然后我就跟她大吵一架,吵到连我阿姨都打电话来调停,都什么时代了还做这种像卖女儿的行为(还贱卖),我是结婚又不是嫁过去。只能说原原po在婚前看清猪队友也好。
作者:
Eatea (吃茶)
2017-02-13 17:22:00有个很坦的未婚妻还有还有胆大心细的原Po!祝幸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