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有次跟前女友去淡水
捷运上她抱怨了我为什么要穿搭这么拉遢
我看了看车门的反光,还蛮整齐的啊
她说她有跟她主管约好要去主管弟弟开的豆花店
而我穿的那间格子连帽外套,看起来很失礼
当时我在想,虽然不是什么高档货,但好歹也是我去日本玩时买的
杠麻说得好像乞丐装一样
其实当时心里有点不开心,因为我觉得穿得自在舒服就好了,而且去豆花店是要多正式啦
后来因为要去中国工作,所以我把一些东西运回台南老家
因为有亲戚是在做黑手,会需要一些穿几次就丢的二手衣,所以我妈就整理了我的一堆旧
衣
而在她看到我那件格子连帽外套时,冷冷说了句:“你怎么连这种衣服都在买?你的眼光
是怎么了?”
对不起,我真的错了,我要郑重的跟我的前女友道歉,歹势,带我出门应该真的很丢脸,
对不起!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跟她在一起后,我就很少自己买衣服,都穿她买的,或一起
出门时买的。
直到现在,虽然已分手了一年多了,我还是不再自己买衣服了。但,也没人帮我买衣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