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对于古礼这么有兴趣的随笔之作,考据有欠周详之处尚请版友补充)
你好 先大概讲一下我对嫁妆的认识(不想听讲古的可以直接跳第二大段)
在过去家族制的父系社会里,女生没有派下权
所以男方于结婚时需要支付一笔买断的费用
因为他平白得到了一个劳力及生养后代的权利
这就是聘金
这种婚姻如果发生在女方是贫苦人家,嫁入高门大户做妾时最明显
女方当然不用嫁妆,但从此生死在天、打骂由人
但是高门大户也会有女儿呀
所以他们嫁女儿时就会附上相应的嫁妆
大概等于或是略小于聘金的金额
表示我女儿是以平等身份嫁过去的,请把他当人看
而对于妻是否对于嫁妆有处分权
则各个朝代各有不同
《礼记‧内则》: "子妇无私货, 无私畜, 无私器, 不敢私假, 不敢私与。"
这说明在历史较早的年代妻子的嫁妆应归入公家财产,妻子无处分权,休妻时亦不得讨回
但这种情况在小说金瓶梅(通说认为其内容虽设定为宋朝,但所述多为作者明朝之生
活型态)有了改变
剧中李瓶儿虽然对于自己的嫁妆有话语权,但是仍须听从丈夫处置
因此其后有带嫁妆投奔西门庆,由西门庆(剧中为成功商人)将大笔财产纳入门下
的情节
到了清代,妇女的替位更加提升,不但对于嫁妆有处分权,于离婚时可以完整带走
可以说是妻子个人的私产,不过此前提是建立在妻子对于结婚后所赚的财产
无请求权(此点与现代不同)所以嫁妆是保护离婚妇女经济生活的一种方式
清代部份参(简体网页,不喜勿入)
http://www.iqh.net.cn/info.asp?column_id=8409
呼~终于讲古完了
回到现代(在此仅就各种情况法律关系做讨论,无法定性属于上面那一种嫁妆
因为排列组合太多了,写完应该可以拿去当硕士论文了)
原po所称‘给我一间房作为嫁妆当新房’
所用的方式为何?
(以下均假设该房子仅登记女方名字,毕竟以现在人的个性
难以想像给嫁妆的房子会给男方登记名字,没听说过这么好的事
如果之后原po出来说事实不同,我再另外做一个表)
是用交易还是赠与(当然本质上是送,这里讲的是过户的名义)
这影响到将来如果分开,两方可主张的权利
如果是赠与,你男朋友自始至终完全对于该栋房子没有任何权利
如果是交易,是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婚前,男朋友结婚后一样一毛都没有得主张
就算是婚后,欧~男方终于有机会分到财产了
但是你仍然可能主张那是为了避税的假交易
然后男方一样一毛都拿不到
结论:你父母给了女儿一笔不动产,这笔不动产女方可以自由处分,婚姻结束后也可以
自己带走,然后取名叫做嫁妆,再要求男生付一笔钱给女方父母(因为我给我女儿
一笔不动产)取名叫聘金,等等..........是不是哪里怪怪的.................
写到这里你可以判断要求聘金合不合理了嘛?
至于推文有讨论到的当家用不是啥有力的理由,结婚后的经济负担本来就是夫妻
自行协调,女方可以说因为房子是她的所以当做出了房租钱,要求男生负担其他
家用,但是要男方先预付一大笔家用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以下回复原文下面留言
→ ponyking: (代回)所以即使爸妈收了聘金,事后退私下全数补贴给我们 09/23 01:27
→ ponyking: 夫妻俩也不行吗?我爸妈很在意奇蒙子,但男友的意思感觉 09/23 01:27
→ ponyking: 跟他父母接近>"<
走个形式过场大家演演戏当然没问题呀
但是有遇过女方家长要求说结婚当天要砖头红包,说这样大伴、好看、有面子,事后会还
然后男方借了信贷,当天女方家长顺顺的就揣怀里了,后来女儿回去讲也没拿回来
男方为了还那笔钱还跟几个好朋友周转了许久,那时候大家都刚出社会
三四十万是很大的一笔钱呀
推 overhead: 房子是你婚前财产,不算老公财产,他省的只有未来房租还 09/23 01:27
→ overhead: 不能选屋。如果你们不住,出租,收下的租金算在你个人收 09/23 01:27
→ overhead: 入里,也不是他的。想法的,36万可是紥实的变你父母钱喔 09/23 01:27
→ overhead: ?本来聘金嫁妆就不是完全对等的。把它理解成完全对等的 09/23 01:27
→ overhead: 妳是有问题的
你的结论虽然跟我一样
但是根据民法1017条二项
夫或妻婚前财产,于婚姻关系存续中所生之孳息,视为婚后财产。
所以夫是可以对租金主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你说的应该是增值
也就是房屋本身价值上涨的部份,这部份男方不得主张
※ 引述《ponyking (请勿喂食)》之铭言:
: 朋友没ptt帐号代po,以下第一人称,
: 因为父母疼爱我,所以在确定要结婚时,便决定给我一间房作为嫁妆当新房(无房贷),
: 前几天父母跟男友爸妈谈到婚礼相关事宜时,要求小聘36万(大聘不拿),
: 男友父母拒绝,他们的意思大约是说现代人没有在收聘的,
: 而且嫁妆是给新娘,聘金又不是给新郎,要聘金没道理,
: 因此双方父母不欢而散,
: 可我的观念一直是以为有嫁妆就有聘金,没嫁妆就没聘金,
: 依妈妈透露,虽然小聘会给我们夫妻贴补家用,但他们就是要拿,那是一种奇蒙子,
: 事后,我私底下告诉男友我爸爸的意思,
: 男友反问我,那他父母直接把36万给他不好吗?同样也是贴补家用,
: 我现在一下觉得男友家没道理,一下又觉得好像也有点道理,
: 大家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