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再推下去就太长了,还是自己回一篇吧。
前男友是王子病患者XD在一起快三年有,大大小小花费几乎都归我,各种理由。
由于是第二任,第一任又伤我很深,我还没学会怎么放手,不知道什么地方该是停损点,
于是拖了那么久。
到分手时,大概算算总额被借走快两万。
为什么是借的呢?因为是他主动提出的。
为了面子,所以说跟我借,但事实上根本没诚意要还也没钱还。
分手后过一阵子找他要,他说谢谢我曾经的好,但此时此刻觉得我很烦很讨厌。是不是跟
你女友说你只爱钱不爱她有87成像?
总之就是你的错,我们不还钱的都没错。反正你给我闭嘴付钱就是了。
如果说好是请的,那就不要去算,但说好是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看完你的例子,我
劝你快逃吧。
对方不接你电话,刚好就当作你的停损点,一千讨得回来最好、讨不回来就当买她人格囉
。
对你女友我前男友这种人,有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他们就是惯性凹别人钱。
放不放手,要不要挽回,只要问自己一句话就好:
“你要当ATM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