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AA与否跟地区无关吧
先说个人状况,我是台北女生
若已交往,我不认为AA是必然,要看两人背景跟彼此经济状况等去考量
现在跟男友出去通常都是AA
少数我想吃但对方没这笔预算的状况,我会坚持去吃、我买两人的单
我付过明水三井吧台数次、米其林三星餐厅等
目前状况是我已经出社会在上班
男友在唸书,仅有工读收入
有我希望他跟我去吃但会造成他负担的餐厅当然就我出啊
但当我还是学生且没在打工、我前任已经出社会有收入时
我一次都没付过钱
若交往时双方财力有明显差距
若交往时双方财力有明显差距
比较有余裕的那位视状况出钱我认为正常
但若还在追求时
追人的那位(无论男女)本来就应该先多付出一些吧?
不要只会说女生看钱,若本身并无特别吸引女方的条件
要女方付出时间来跟你互动、给你机会、了解你,付几顿饭钱很过份?
而只用“愿不愿意在被追求时AA”来当成单一评断准则
又,讨论是否AA时不计感情、双方关系等脉络背景,未免过份单薄了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