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另一半跟异性私底下出门

楼主: Steinadler (平伏せ,愚民ども。)   2016-02-18 16:00:05
※ 引述《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之铭言:
: ※ 引述《a110009 (小飞)》之铭言:
: : 问题
: : 1.版友们会让自己的另一半跟明知道想追他/她的异性出门吗?
: : 2.如果另一半坚持去,版友们会怎么表达自己的不开心?
: : 3.她一直说找到下一个就不会这么心烦意乱,这是真的吗?
: : 最后
: : 谢谢各位耐心的看完,还麻烦版友们不吝惜的给予意见或是指教
: 说真的,你的第三个问题我看不懂,所以就回前面两个。
: 我的作法:
: (1) 我会让自己的另一半跟明知道想追她的异性出门,
: 甚至是前男友出门都可以,
: 地点的话要去喝咖啡、吃饭,甚至看电影也都可以。
: 她只要开口问我,我绝对不会阻止她去,有空的话还可以接送她去。
: 唯一一个前题:我是透过第三者知道这件事的话那绝对分手。
我不明白你的逻辑
  如果你可以同意让女友和异性出去约会
  那有没有报备,对你来说有差吗?
  这是价值观的问题,没有对错
  我无法理解,你的重点居然不是在约会这件事,而是在有没有报备...
 
: (2) 不开心?..为什么要不开心?..
: 其实就如同我在 #1MgkutcU 的这篇文里推文提到的,
: 今天除非你把对方绑住不让她出门,
: 要不然如果她想去的话,多的是机会和借口可以瞒着你偷偷去。
: 那么,如果她是真的想去,而你又管东管西的话,只会让她有:
: (1) 偷情的刺激感
: (2) 她因为你的限制行为而有理由地减少了罪恶感
: (3) 对方有越矩行为时,她不会思考到你是信任她才让她去而拒绝对方
: 在我看来,不让她光明正大的出门,是百害而无一益的。
: 我其实不是很懂,为什么你身为一个卫冕者,却要去怕挑战者来抢腰带?
: 你们如果已经是男女朋友,表示你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
: 那么,你要花时间做的,不是在那里浪费时间担心东担心西然后跟她吵架,
: 而是应该要花时间去那些挑战者能做到的事。
: (当然全部都做不可能也太勉强,但是至少请把时间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你的感情观,是打擂台??
所以你追求女生,是一种挑战,然后追到了准备随时应付外来的挑战
   是这样吗?人类不是野兽吧?这是猴子和狮子这种社会性野兽才是如此吧?
  
   去讨论该不该让他/她去,本身就是一件吊诡的事情
   两人交往,本来就有所谓的义务和责任
   差的只是结婚的那一纸契约罢了
有男女朋友了,还会想跟别人出去约会的人,本身就是不想负责任的
当然你们也可以各玩各的,互不限制对方
   不过那种我觉得还不如找炮友比较轻松自在
  
: 有人会说,你制造机会给别人,那对方如果因此跑了怎么办?
: 我想反问,如果真的会跑的人,
: 会因为你不给对方出门,对方就不会跑了,不会劈腿了?..我想也未必。
: 而且老实说,除非你每天一定要跟对方在床上翻滚那没话说,
: 要不然对方跑了就跑了,这是有什么很严重的事吗?
: 有人帮你验证她是颗不定时劈腿炸弹,省得你婚后才知道这不是很好?
: 对方跑了之后,你要做的就是让自己过得更好,
: 让自己更幸福,让下一位更幸福,偶而还会有让对方后悔的副作用就好了。
: 或许有人会猜,我只是个理论派的,没交过女朋友(该篇推文就有人提了),
: 我会跟你说,这个是我交过两只手数不完的数目的女朋友时,
交过很多女友是件得意的事吗? = =
我都跟我妹讲,会交过超过5个以上还没结果的,比从来没交过的还严重
   因为那表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讲白一点,你如果在过去的感情中有所成长
   那么你不会一个换过一个,然后到现在还不知道问题在哪里
   你的思考模式就像那句名言: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一样
   看似有道理,其实是诡辩
   我也知道你可以不在乎,因为反正跑了你再换一个就好啊
你有把对方当成是未来结婚对象,要牵手一辈子、呵护一辈子的人吗?
   对你来说,人就和东西一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呀
: 一贯以来的原则(当然前两三个时年纪还小,可能还没有想那么多啦)
: 而这些女朋友中,分手的原因会不会有些可能是因为她劈腿了?
: 我也老实说,因为分手后我不会主动关注对方,所以我不敢说完全没有,
: 但是反过来,在交往的时候确实也有几位跟我说,
: 因为对方有想要做些越矩的动作,但是她想到是基于我的信任她才出门的,
: 所以她严正拒绝对方,甚至自己表明以后不会再跟对方出去了。
: 当然,理论是一回事,相不相信这个理论是另外一回事,
: 即使相信能不能放宽心,执行这个理论更是另外一回事,
: 能够做到什么程度,效果如何,真的也就是 Case by Case,
: 仅仅是提供给大家参考一下囉..
   你不是在谈感情,你是在游戏人间
   我没有说你的想法是错的,但你追求的,只怕和大众一般的不一样
作者: a110009 (小飞)   2016-02-18 22:29:00
其实我满认同报备这件事情的可是我也相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但是信任就是一次,没了就是没了
作者: m06 (桂冠汤圆)   2016-02-19 01:28:00
为啥他的重点要跟你一样呢可否更清楚地说明有什么义务和责任?跟异性出门和炮友又是两回事了而且细看之后发现,你的文章充满断章取义...有点概念或稍微思考就可以知道,交往人数超过五人,并不"绝对"代表有什么问题。更别提你后半段的不知所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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