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jane2008tw (jane)》之铭言:
: 先说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现况,交往8年,有计画结婚,但是还没有明订的日期,
: 但是因为现在讨论婚后要租房还是买房起了争执。
: 女友:26岁,年收约45W,存款30-50W,工作算稳定,台中人,因为我的关系现居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里附近,我和我家里帮他分担3500,水电自
: 付。一年保险约2W。
: 我 :28岁,年收约60W,存款80W,科技业,与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资ETF和其他
: 绩优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赚价差。
年薪 60W 很难想像是科技业薪水,就算是第一年菜鸟也不会这么低啊!
: 我父母:公务人员准备退休,经济无虑,有意提供1000W-1200W给我们当房子头期款
: ,剩下的我们再贷款即可(预计贷款500W-750W),买三房两厅的房子,或视
: 情况而定。
: 现况:
: 女友原本很反对贷款买房,因为他个性保守,觉得贷款就是欠钱,钱都放定存
: 但后来听到我父母愿意帮忙头期款的部分,也愿意听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们婚
: 后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个人约需负担6000元(这金额她同意),但是考虑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学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间,加上我们对住的要求比较龟毛,一个
: 人6000元的预算也只会也更多,所以房贷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个6000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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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付房租,因为我们不买房,你也要出这个钱,但是房子不会留下来,那你还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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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把这个钱拿来付房贷,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吗?
你要他每个月付六千元到底是房贷还是房租?两个意思实在天差地远喔!
付房贷,表示房子有一定比例是他的,不论增值或贬值;付房租,他只是
拥有期限内的居住权利,并不拥有房子(的一部份)。
: 本来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讲到房子要登记在我这边,一切争执就开始了,他
: 说他恨台北,说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觉得我强势,站上风,说不想结
: 婚,恨台北。后来我和她说必须要考虑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经出了头期款1000W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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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希望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但她还是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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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叙述可以知道,你前面要他出六千房贷是假,六千房租才是真的,
明明有出钱,虽然很少,却没被登记在内,万一真的发生问题要争取自己
的权利,绝对比较吃亏。房子的价值会改变,金钱的价值也会改变,二十
年后的六千元肯定比现在小。纯看钱的问题,二十年后的 144 万很可能
只有现在的一半价值不到,更何况每月花 6000 去理财,每年固定 5% 报
酬率,20 年后是接近 250 万喔!(有兴趣用 Excel 的 FV 函数去计算)
结果你很豪气地跟对方说万一离婚我退你这些租金啦!你可以住二十年免
费的喔!请问你是在施舍对方一个住处是不是?
别说什么他住免钱的,住在里面总也要做家务,晚上跟你上床睡觉,甚至
生养小孩,这些就不是付出?算不完的。要女生出钱不可耻,可耻的是把
房租说成房贷,老老实实把人家的付出按比例登记进去不就好了?
: 最后我让步到,可以在婚前协议书里提到,假如真的不幸离婚了,这每个月给我
: 的6000元因为汇款都有纪录,我可以无条件还给他,我觉得这样他已经占尽优势了,
占尽优势?看到这里只想骂脏话占您____啦!你有办法还女生一个二十年
青春吗?你是把他当成你爱的人打算一起生活到老,还是当成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