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婚后房子登记与房贷问题

楼主: balzark (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2015-12-14 01:44:24
原文吃光
我比较建议原PO应该先放生这位女孩
顺便思考一下自己的感情观该不该调整
理由非常简单
我认为原PO的条件
相当的尴尬
坦白说现在能拿1000W给小孩买房子的家庭
我认为是超出平均水平
但反观原PO的收入
却是相当的普通
也就是说
只要有任何一个女孩跟你交往
你的父母都会产生一种
她是不是占你便宜的想法
从你的字里行间
我充分感受到
女方无论是自发性或是你家人有心或无心的言论
她是没有安全感且家庭地位低下
但今天这件事
我认为没有人本质上错
真的要检讨 只有原PO跟女友自己不争气
如果你真的超有能力安排好
坦白说过去这八年
理论上你女友为了你上台北
除了自己的支出以外 住这件事应该要你搞定
但是你用了一种很精打细算的方式
我补你3500 其他自理 水电你用的自理
如果我是你 有个女孩为我离开家
基本我会cover掉那8500
不为什么只是诚意
她原本根本不用花这个钱
婚前你对她已经是算得如此精明
婚后她名下一点财产都没
当夫妻谁敢?
有人说女方扯...其实易地而处想一下
女方父母会接受这种女婿
你拐走我女儿 到台北去
连个住都还要自掏腰包
婚后财产联名都不肯 还要缴房贷
这有点过分吧....
我觉得原PO这种家庭背景
只适合找一个女强人或富家女
反正钱不是问题
两个人喜欢就好
不然你找凡人 很抱歉大部分女子应该无福消受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5-12-14 01:53:00
中肯推一下,原原po你到底是找老婆,还是找卵子捐赠、孕母、房客、投资合伙人?出1000万是不错,但是算这么精很让人心寒。今天你自己万一有女儿,男生结婚算成这样,你要不要她嫁阿?
楼主: balzark (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2015-12-14 02:03:00
原PO完全不是说人话....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12-14 02:20:00
中肯推,反观原文的推文…
作者: envyflower (JOJO)   2015-12-14 02:38:00
我觉得会说出恨字,原po一定有什么……可能不仅仅是房子问题吧!
作者: blockcat (方块猫)   2015-12-14 02:42:00
我好想问是要跟公婆住吗
作者: bugbuug (虫虫)   2015-12-14 03:01:00
推个交往7.8年算钱算成这样… 早就关系失衡了
作者: ppc ( )   2015-12-14 03:47:00
作者: zzing (小Z)   2015-12-14 03:49:00
为了你上台北? 个人的决定自己负责 自己上来了请自己付钱没人绑着你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5-12-14 03:50:00
她要搬回台中。怎么没叫她吐出这几年补贴的一个月3500~用钱压死人R
作者: zzing (小Z)   2015-12-14 03:50:00
结婚算成这样? 一个月付6000 20年一百多万 把2000万房子登记女方楼下? 这也太划算...所以你无法接受女儿跟儿子去外地住然后自己出钱?女儿自己选择去外地工作叫做被拐走 女人是养不起自己吗?
作者: sai0613 (赛嗓)   2015-12-14 04:03:00
单单看男方的原文 ,会觉得女方很贪心 。但又觉得似乎另外有什么东西男方没有写出来 。总之 ,乡民看热闹就好 。女方出来写 ,肯定又是另一个故事
作者: gloriamusica (gloriamusical)   2015-12-14 04:14:00
找个门当户对的比较好,也就是女方那也拿得出头期款的ㄧ半的,因为当男方无法在自己爸妈面前保护女方时,至少女方还有后头厝可依靠...祝福原原po可以找到合拍的、精打细算又才力相当的新女友囉~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5-12-14 04:21:00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12-14 07:54:00
好像有人不知道可以按比例登记持分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2-14 08:24:00
按比例 女生也不到一成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5-12-14 09:07:00
回台中就好啦,台中的三房两厅,头期根本不用那么多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09:10:00
等等 头期不是女方出的
作者: shaphanty (人生若只如初见)   2015-12-14 10:09:00
重点在台中跟台北真的差很多,我台中人都知道去台北同样薪水,生活品质下降多少,薪水45-60万在台中还存的到钱,在台北根本科科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0:22:00
嘘Z大 男方希望她上来的 所以是女方要留在台中两人僵持不下这样吗 女方牺牲了还要被说要为自己决定负责 哈
作者: laborgirl (美腿)   2015-12-14 11:05:00
为对方到另一个县市当然是种牺牲但是一定要男生费用全包才叫合理吗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5-12-14 11:31:00
女版的AA制呢?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32:00
有说包吃包住都男生吗= = 感觉女方生活费还是自己付的吧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5-12-14 11:32:00
还是要在台中领30k?
作者: st88201 (shacil)   2015-12-14 11:33:00
在台中领30k说不定都比台北存的多了AA制的话那住新竹骂 房租一人一半啊XD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5-12-14 11:38:00
若是如此 男生也该开心了 愿意租不比买的女生 也算好了
作者: basketballj (Johnny)   2015-12-14 11:40:00
嘘低下二字不过其他内容算中肯补推
作者: Noshow (Noshow)   2015-12-14 11:44:00
很想叫女生块陶耶 要我绝不嫁 房子给我都不嫁 再多的钱都买不到下半辈子的人生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5-12-14 12:33:00
女方自己要上去的 怪谁?
作者: Oswyn (Oswyn)   2015-12-14 13:44:00
都有人po纯纾压90分钟都要1800了,还要人退每月3500....
作者: insect5213   2015-12-14 16:03:00
阿不是男女平等 几岁了自己的决定无法负责
作者: yidi515   2015-12-14 16:28:00
女生真没必要跑去台北 如果是因为男方原因 男方出钱也应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4 20:09:00
女方自己要上台北的怪谁+1,又不是三岁小孩没办法自己做决定
作者: Raphaelkiki (猫奴)   2015-12-14 20:22:00
原po男似乎都只放大自己的付出,而不把女方的付出认为是付出,当双方都不愿意感恩对方的付出时,或是不愿站对方立场想时,何必在一起呀?!
作者: s314159 (圆周率)   2015-12-14 20:27:00
女方自己愿意上台北,是因为愿意牺牲啊= =
作者: winnielin28 (小维尼)   2015-12-14 23:06:00
中肯推
作者: popgun   2015-12-15 15:52:00
异地而处 假如今天女方家有哥哥或弟弟 爸妈要帮他们准备新房拿了1000万出来 不过未来的嫂嫂或弟媳要求房子要登记他的 不知女方会怎么想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12-16 17:05:00
你的立场默认的是女方为了男方付出和牺牲很多,而不是中立的. 不如再换个角度,女方今天搬到台北,但是时常拿这件事来说嘴, 男方最后决定帮她出一部分房租.哪知,都已经帮忙负担了,对方还不满足还要房子登记一半,不然就把往事,和所付出的都拿出来说上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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