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talfeel2 (风在动)》之铭言:
: 台湾也要跟着堕落吗
: http://city.udn.com/54532/4936079
: 龙应台认为每个人都有身体自主权...
: 那请问 结婚时说要守护一辈子 就可以任由 无信吗???
: 范式守信 http://baike.baidu.com/view/1328000.htm
: 请教导小孩守信的重要...
: 韩国崩坏!通奸罪被废除 人夫人妻忙着偷情了 - 堕落开始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63755&PageGroupID=5
手机排版请见谅
老实说通奸罪确实在全世界绝大多数的先进国家中都废除了
尤其是台湾参考最多法律基础的德国、日本,都早已废除通奸罪
对外国人而言,通奸会成立刑法的处罚是非常难以置信的
简单来说,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婚姻出现了第三者,夫妻之间应该要找的是婚姻咨询师而不
是检察官(确实德国有讲到身体自主权,你要跟什么人发生性行为是你的自由,连婚姻也
没有约束力)
就像美国,如果抓到通奸当然可以告得对方倾家荡产,得到丰厚赡养费,但他们也早就废
除通奸罪
刑法,真的是另外一回事
就像我原本答应跟你订了ㄧ条契约,也签名了,后来我反悔不想履行,我会被抓去关吗?
你当然可以就民事的法律请求我履行契约内容,或是要求我赔偿我不履行契约你所受的损
害
然而我需要入狱服刑吗?
刑法不会去处罚这种民间两人之间所立订的契约,而婚姻,不也就是一个契约吗?
因为通奸而被抓去关,确实是一件荒谬的事,更荒谬的是一般刑法不能将行为人分开起诉
,在台湾的通奸罪竟然出现可以只起诉第三者而对于外遇的配偶只要他/她认错乖乖回来
就没事这种荒腔走板的法律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界学者清一色认为台湾早就该废除通奸罪的原因
其实我并不喜欢龙应台
也并非法律人
只是有上过一些法律课程而已,稍微分享一下课堂上听到的意见
如果上网估狗通奸除罪化应该可以搜索到更多文章
通奸除罪化真的不代表外遇就没事或是国家支持你外遇
就只是认为你的配偶外遇是你们家应该好好沟通处理的事,真的谈不拢顶多到法院打民事
官司由法官帮你裁决
但不应该由国家公权力来帮你处罚小三或老王